旌德县中心城区一级控制区范围内自建房安置管理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审批
安徽-宣城-旌德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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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一级控制区范围内自建房安置管理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8 16:52

根据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关要求,****现委托****对《****中心**一级控制区范围内自建房安置管理办法》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广泛征询社会各群体对本《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事项概况

《办法》共分十二条,包括说明《办法》制定背景和依据;明确适用范围以及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前提条件以及相关规划管控要求;明确申请和审批程序;相关法律责任以附则。相较原《**县城市规划区一级控制区范围内自建房安置管理办法》,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对相关依据进行更**完善,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和上位规划要求。

2.将适用范围调整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中明确的“中心**”。

3.放宽农民建房管理要求。对原条款“县自然**和规划部门不再批准**、改建、扩建住房”放宽,修改为:“按以下规定办理”。对一级控制区内,农村居民在近期城市建设区域范围内仅拥有一处住宅,经危房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的,****基地置换安置的,征询四邻同意后,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政府牵头,县自然**和规划、住建(城管)、文旅等部门联合审议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可以在原址原使用范围内按批准进行建设,建筑层数最多不得超过两层加跃层。

4.根据当前管理实际和最新政策法规要求,对部分文字内容进行调整和删减,根据县直机构调整变化情况对涉及相关部门的名称进行了规范表达,对相应职责进行了约定。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办法》的了解程度;

2.本《办法》的实施对当地社会经济及发展的影响;

3.本《办法》的实施对个人及家庭以及自身利益的影响;

4.本《办法》可能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5.关注本《办法》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6.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1.评估主体:****

单位地址:**市**县滨河路与环**路**

2.评估单位:****

3.联系人:齐工

电话:185****3991(办公电话)

E-mail:****@qq.com

4.群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本通告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5.意见建议反馈期限: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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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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