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的公告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号】****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民〔2026〕1号】,为保障老年人获得适配的养老服务和相关消费补贴政策,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的单位应为依法设立,具备承担本项职能所需的相应条件,****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司机构均可报名参加此次遴选工作。
1.依法****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中专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
3.评估人员应当具备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资质或通过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学业评估,具备从事老年人能力评估的从业经历,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
4.应当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
5.机构或评估人员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到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单、未被行政处罚、****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6. 市县民政部门认定的应具备的其他认定条件。
二、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有意向参加的单位,请于2026年5月20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606室,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电子版PDF 格式同步发送至邮箱:****@163.com。
1. 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材料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供相应服务的资质证明;
4. 制度管理建设有关材料。
5. 其他有关材料
(二)资质审核
县民政局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机构资质、团队专业能力、过往服务情况、规范化建设水平、收费标准等;报名材料原件不再退回。
(三)确定入选单位名单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入选机构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纳入机构库。
联系电话:0314-****726
三、其他
1. 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2.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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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