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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市**市金矿浮选尾砂回填试点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6-05-18 | 有效截止日期 | 2026-05-25 |
| 一、项目概况 | |
| 1.项目名称:**市**市金矿浮选尾砂回填试点项目设计; 2.项目所在地区:**省**市**镇; 3.招标范围:****公司尾矿砂处置通道,寻求利用尾矿砂进行废弃采石坑生态修复项目的可行性,鑫汇公司****公司产生的尾矿砂进行调查,对利用尾矿砂回填废石坑进行风险评估,并编制回填方案。黑羊山废石坑距离**3.0km,交通便利。此坑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开采石灰岩,之后又转为石材开采加工建筑骨料(石子)和建筑砌筑石料,九十年代设置采矿权,采矿权于2016年5月灭失。此次招标涉及具体工作如下: (1)采石坑积水外排设计; (2)尾砂浆输送、预处理、尾砂输送及配套相关工艺设备设施设计; (3)采石坑边坡治理、场底整形设计; (4)地下水导排系统设计; (5)地表水导排系统设计; (6)采石坑内汇水导排系统设计; (7)回填作业设计; (8)封场绿化方案; (9)监测、监控、环境监测系统设计; (10)供配电设计; (11)辅助及公用工程设计; (12)配套设备及相关设施完整性设计。 4.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含税):290万元,含6%增值税。 注:(1)投标报价超过控制总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未按照此税率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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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市**市金矿浮选尾砂回填试点项目设计 |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市**市金矿浮选尾砂回填试点项目设计已批准建设,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 |
| 5、预算金额:290万元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职业)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限其中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可登录“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选取相应内容截图证明,方式不限); 6.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应无不良行为记录,以下列查询载体的查询结果为准: 6.1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登录“信用中国”网站,选择“信用公示/专项查询”,在“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中选择查询); 6.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4投标****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选择“刑事案件”,“高级检索”,“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行贿罪”)。 7.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合同业绩并附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类似业绩是指:一般工业固废相关的贮存填埋、生态治理或采坑治理的设计项目。标书代写 8.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社会****公司公章); 9.投标人须出具无商业贿赂、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无围串****公司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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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05-25 16:30:00标书代写 |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中心A座 | |
| 五、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 |
| 1、递交方式:**省**市历******广场二期5号楼B-1-2济****酒店会议室现场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6-06-10 09:00:00标书代写 | |
| 3、递交地点:**省**市历******广场二期5号楼B-1-2济****酒店会议室 |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 |
| 1、开标时间:2026-06-10 09:00:00标书代写 | |
| 2、开标地点:**省**市历******广场二期5号楼B-1-2济****酒店会议室标书代写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btp://w.cebpubaervice.com/、htpa://w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p://w.ygcEtx.com/ | |
| 八、联系方式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
| 地址:**省**市**镇大庄子村522号 | |
| 联系人:王磊森 | |
| 联系电话:176****3686 |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 名称:**** | |
| 地址:******中心A座1602室 | |
| 联系人:邵老师 | |
| 联系电话:0531-****9795 | |
| 九、其他说明 | |
|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从2026年5月18日09时00分到2026年5月25日16时30分(**时间);2.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联系招标代理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项目报名;2.1.采用现场报名的须提供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工程设计资信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类似业绩(合同)、社会信誉自查承诺、无商业贿赂、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无围串标行为承诺书、单位股权关系证明材料(可登录“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选取相应内容截图证明,方式不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将现场报名提交的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按顺序合并成一个文件(PDF或Word)发送到****@163.com邮箱,同时在邮件正文中列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及开票信息。注: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完善信息、搜索该项目进行报名(不必办理CA锁),平台未报名的单位视为报名不成功;2.2.报名时间:投标人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和招标代理处的报名,均须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内进行,逾期报名者或逾期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报价;2.3.报名联系人:邵老师;联系电话:0531-****9795;地点:******中心A座;2.4.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2.5.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2.6.投标人报名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由招标代理发放给投标人;2.7.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二)监督部门电子标服务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公司****公司审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