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项目为**至**高速公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
**至**高速公路起点位于**市**县境内,顺接既有的上万高速终点,与杭长高速相交;终于**市**县境内,与规划的彭东高速公路相接。项目位于**市的**、**,**市的**市三市县境内,依次经过**县的珠田乡,**市的镇桥镇,**县石镇镇,**县的饶埠镇、芦田乡、饶**、三庙前乡。推荐方案路线全长约39.2km。
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建设标准,设计时速100km/h,路基宽度26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为1/300,通航等级-3,其他桥涵和路基为1/100。
推荐方案路线全长39.2km,其中**县段长14.7km,**市段长0.7km,**县段长23.8km。本项目主线设置桥梁约18007.5米/12座,其中涉高铁、涉通航特大桥梁各一座;桥梁占比45.9%。****水库等(初步拟定)包括**河、灌湖水库、**港及其支流、****水库、山塘及小型河道等,建设桥梁(初步拟定)包括**河特大桥、**县饶丰特大桥、**北枢纽跨线桥及匝道桥、射田大桥、石镇牌楼下大桥、石镇跨G206分离立交、石镇互通上跨桥、朱源中桥、饶埠岭港河大桥、****水库大桥、老屋下中桥、**港大桥。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0〕177号)等要求,涉河建设项目(本项目特指桥梁)需开展防洪影响评价工作,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拟启动**至**高速公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2.2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 标段 |
服务项目 |
主要工作内容 |
| HSPJ |
**至**高速公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
对全线约39.2km开展洪水影响评价,涉水点约49处,按照审批权限划分,其中:由长江委审批2处、市水利局审批1处、县水利局审批46处,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水下地形测量、水文测验、占用水域分析、水文分析、河道行洪分析,提出项目占用水域的补偿措施;; 2.评价项目建设对区域防洪排涝、水利工程管理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3.评价项目自身的防洪安全,提出相应防治补救措施; 4.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5.编制内涝水位论证报告。 |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的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资格等方面最低要求如下:
3.1.1业绩最低要求:要求近5年来(2021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座由长江委审批的桥梁(包含高速桥梁或铁**梁)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业绩。同一项目不同桥梁或工点业绩可以累加。
3.1.2信誉最低要求需满足:
3.1.2.1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1.2.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2.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指2023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下同)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1.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需满足: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一个防洪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 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6 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1日(**时间,下同)。
4.2 潜在供应****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com),进行供应商注册,需办理CA(300元/个)。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方式发放。电子标服务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采购人不召开采购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5月26日 9 时 30 分;加急标书代写
5.3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加急标书代写
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线上(以递交完成时间为准)递交至“****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平台收到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com)、**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等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地 址:**县东**东新一路575号
联 系 人:黄振华
电 话:186****9166
采购人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地 址:**省**县象湖**东新一路575号
电 话:0791-****9697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红谷滩区洪州大道西999号
联 系 人:周滋豪、余淑华
电 话:0791-****8255
电子邮件:****@163.com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