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18 17:15
****政府:
你州《关于G655**至茂兰段公路改扩建工程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黔南府呈〔2026〕2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县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申请,将**县玉屏街道时来村、建设村、水尧村,茂兰镇洞流村、茂兰村的集体农用地19.3860公顷(耕地3.0420公顷、园地1.9159公顷、林地12.7929公顷、草地0.0257公顷、其他农用地1.6095公顷)和集体未利用地0.098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1.0937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0.5783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9.4846公顷,****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作为G655**至茂兰段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土地征收批后实施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报批的土地征收申请、国家和省征地补偿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和拟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四、****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策规定,切实落实安全、环保等部门关于安全保护措施、建设控制要求和环境保护标准。
五、****政府及自然**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2026年5月12日
****关于G655**至茂兰段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6〕134 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