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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中心供配电等配套工程项目【答疑补遗】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文件下载(PDF) 招标文件下载(HNZF) 标书代写
****中心供配电等配套工程项目 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中心供配电等配套工程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内容答疑澄清如下: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有修订,请投标人按最新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7498.84元,其中含暂列金额33万元(不含税,需另计税金)调整为“最高投标限价为****7748.03元(壹仟叁佰壹拾叁万柒仟柒佰肆拾捌元零叁分),其中暂列金额330000元(叁拾叁万元整)(不含税,需另计税金)”。控制价明细见下表: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金额 (元) 其中:(元) 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不可竞争费 其他项目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 税金 1 供配电工程(含配电房到一级配电箱进线(含配电箱)) ****9551.12 ****915.12 9854.8 48754.13 330000 16321.01 891706.06 2 机动车充电桩系统 591072.35 519174.63 3732.87 18467.44 0 893.27 48804.14 3 亮化工程 599621.11 518931.62 5090.32 25182.98 0 906.19 49510 4 室外电力工程 ****503.45 ****945.8 7242.92 35832.55 0 1734.19 94747.99 合计 控制价 ****7748.03 ****8967.17 25920.91 128237 330000 19854.7 ****768 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有调整,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关于异常低价评审内容调整为“1、评审原则: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第二十一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2、异常低价标准: 参照****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相关精神,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视为异常低价。(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排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影响。本 项目暂估价为0元) 注: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暂列金(计税后))×90%+暂列金额(计税后)=****9943.23元时,应当自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异常低价评审制度: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存在异常低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推荐前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要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能作出有效澄清、****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在本项目评审中,投标人异常低价提供证明材料的时间统一为“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未提供证明材料视为异常低价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填报的工程投标报价金额(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低于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90%(即****9943.23元)时的数额,对该单位投标报价进行异常低价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资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 以下情形(或类似、或相近的情形)不得作为异常低价投标说明的依据: a.机械、材料自有或闲置; b.自有弃土场土源或与邻近项目签订的土方倒运协议; c.人员闲置; d.亏本让利; e.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 f.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 g.类似项目业绩; h.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得作为降低投标报价依据的情形。 4、工程成本评审: 报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重点评审后界定其报价是否低于工程成本: (1)投标报价低于同一工程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10%以上; (2)人工工日单****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折算的工日单价; (3)材料、设备暂估价未按要求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 (4)管理费、利润投标费率低于0%; (5)投标报价中的不可竞争费的费率,低于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费率; (6)投标报价中税金的费率,低于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费率。”。 2、此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此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请各位潜在投标人注意按此答疑澄清文件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编制。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5月18日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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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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