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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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4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5-19 09:00:00,更正为:2026-06-03 09: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5-19 09:00:00,更正为:2026-06-03 09:00:00。标书代写
对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的“3.详细评审”之“商务部分”部分内容进行更正:
原文 |
现更正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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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情况 (6.0分) |
根据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的项目业绩(仅承担检测等单项分包服务的业绩不予认可)进行评审: 1、重金属污染防治评估、工作方案编制相关项目,每提供1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重金属污染溯源或污染成因排查相关项目,每提供1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注:①须提供项目合同的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内容、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或资料不全不得分。②同一份业绩合同只计分一次。标书代写 |
业绩情况 (6.0分) |
根据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的项目业绩进行评审: 1、重金属污染防治评估、工作方案编制相关项目,每提供1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重金属污染溯源或污染成因排查相关项目,每提供1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注:①须提供项目合同的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内容、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或资料不全不得分。②同一份业绩合同只计分一次。标书代写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18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采购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洲心街道鹿鸣路**大厦
联系方式:0763-****819(联系人:莫剑锋)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市**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
联系方式:0763-****288-607
项目联系人:雷小姐
电 话:0763-****288-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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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