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大玉医”****集团(****)新院区搬迁公交车身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一)项目名称:“大玉医”****集团(****)新区搬迁公交车身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对新院区搬迁公交车身广告宣传服务进行采购; (三)采购预算:114000.00元(以最终采购实际为准)。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医院公益形象、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公共卫生宣传,需利用公交车车身广告进行长期、稳定、全城覆盖的宣传投放,具有不可替代性与公共服务属性。 截至2026年5月,********中心**唯一拥有并实际运营公交车车身广告**的主体;车身广告经营权未授权、未出租****公司,不存在其他合法经营主体。公交车车身属于公共交通专属媒体**,依附于公交车辆本体,产权及运营管理权完全归属****,市场无任何其他单位可提供同等车身广告发布**与服务。 综上,本项目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情形,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一)供应商名称:****; (二)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明珠路22号。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表(包括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所属具体情形云财采【2018】18号文第二条第(一)款第7项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大玉医”****集团(****)新区搬迁公交车身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金额采购预算:114000.00元(以最终采购实际为准)专家1论证意见详见附件1 专家姓名:龙永忠 工作单位:****检察院 职称:高级检察官专家2论证意见详见附件1 专家姓名:何流 工作单位:****图书馆 职称:研究馆员(正高)专家3论证意见详见附件1 专家姓名:蒋红英 工作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职称:高级工程师 综合论证意见********中心**唯一拥有并实际运营公交车车身广告**的主体;车身广告经营权未授权、未出租****公司,不存在其他合法经营主体。公交车车身属于公共交通专属媒体**,依附于公交车辆本体,产权及运营管理权完全归属****。根据云财采【2018】18号文第二条第(一)款第7项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五、公示期限 2026年05月19日至2026年05月25日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地址:**省**市**区**路31号 联系电话:0877-****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陆蔑屯八组48幢9号 联系方式:150****0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师、姚师 电话:150****0030、180****7856 七、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1) (附件)“大玉医”****集团(****)新区搬迁公交车身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