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生态皮革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5月16日
二、中标情况
包1:
中标单位:****
地址:****开发区(无梁路口)
中标金额:****430.00元
交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装、调试;详细要求按照第五章招标需求及技术要求内容执行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交货、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包2:
中标单位:******公司
地址:**省郑****开发区药厂路78号1号楼1单元17层102号
中标金额:****000.0元
交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装、调试;详细要求按照第五章招标需求及技术要求内容执行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交货、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包3:
中标单位:****公司
地址:**市和桥镇南新人民南路1号
中标金额:****9220.00元
交货及安装工期:按照第五章招标需求及技术要求内容执行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交货、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延华、田志宏、齐蓓、陈家沛、侯中豪(招标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
五、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网上同时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
联系人: 侯中豪
联系电话:151****5652
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丁姜瑞、张小波
联系电话:0371-****0588、130****9596
联系地址:****电厂路与****大学科技园16号楼C座15层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