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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新街乡绿山村自然能提水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小新街乡绿山村自然能提水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1.安装设计提水量600立方米/天、设计扬程500米的自然能提水设备1套;2.**高位水池2座及设备房1座;3.铺设承受高压力的无缝钢管输水管道三段,第一段靠近设备房的采用Φ108*5.5毫米无缝钢管715米、第二段采用Φ108*5毫米无缝钢管1100米、第三段采用Φ108*4.5毫米无缝钢管3585米;4.**取水口1座;5.铺设动力管道Φ219*6毫米螺旋钢管450米;6.建设产业路7公里。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5-18 17: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科学技术局 087 3-30 673 88 |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陈然 |
| 办公电话: |
187****0167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项目负责人: |
李上苗 |
| 经办人: |
朱敏 |
| 办公电话: |
195****4962 |
移动电话: |
195****4962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小新街乡绿山村自然能提水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25 17:3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11 08:3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县开标室1标书代写 |
| 开标方式:标书代写 |
网上智能开标标书代写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62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清单编制等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所有内容,并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联审联批工作,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 ②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 ③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工程施工范围以最终审定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的施工、安装、调试、手续办理直至验收合格通电并移交完成等全部施工内容; ④其他工作: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理工作;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注: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工作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资质要求: |
3.1投标人须为具****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 (2)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水库枢纽、引调水、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的施工单位提供)。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要求: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近 3 个月连续社保证明,若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或返聘协议。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近 3 个月连续社保证明,若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或返聘协议,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作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网站查询记录须提供网站截屏。(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信誉要求)。 (2)投标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企业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拒绝投标申请并将本投标单位虚假资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3.6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任意一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事务所****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公司提供情况说明。不列入废标条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11 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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