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灌溉与排水设施提升工程(监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社区灌溉与排水设施提升工程(监理)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经济开发区科创大厦1606室
成交金额:39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社区灌溉与排水设施提升工程(监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工程主要内容为疏浚沟渠:小沟清淤2.33km;桥梁工程φ1000×6涵管桥2座、φ1200×6涵管桥1座等;机井工程包括:新打机井工程(36m深,井口内直径0.4m)(不通电)20眼;渠道工程包括:干渠工程670米;支渠工程(1280米,含200米UQ14);分支渠工程(560米);放水口(共计36座);蓄水闸(共计7座);盖板涵工程(共计31米);连通暗涵(共计108M)。泵站工程包括:排涝泵站工程及灌溉站改造工程。道路工程包括3米宽砼道路0.44KM等施工监理、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工期约60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项目完工验收后24个月。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DB34/T 5013-2025)附录 A 中招标代理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计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办事处;199****4652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县恒**都6栋1901;156****6166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投诉电话0561-****326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办事处
联系方式:199****4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恒**都6栋1901
联系方式:156****6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晓庆
电 话:156****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