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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
你单位《****经济开发区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的请示》(邵经区〔2026〕4号)收悉。经研究,根据2024年10月30日专家评审意见及******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纪要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开发区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实施过程中,要与拟建项目衔接,设计过程中应注意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由市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规划建设,保障规划的前瞻性。做好与上位规划及各专项的有机衔接,完善规划内容,为未来发展提供用地要素支撑。
三、经批准的《规划》****开发区**及香林平台未来建设发展的重要依据,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道路、绿地、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文物保护、河流水系等各项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局、林业局,****环境局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特此批复。
**** 2026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