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
(公示稿)
2026年05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衔接“十五五”时期发展任务,破解规划实施瓶颈,补齐空间治理短板,增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发挥规划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引领和管控作用,按照《******厅****规划局关于在规划动态维护中有关注意事项的提醒函》(厅规划函〔2026〕1号)《******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6〕25号)和州****工作部署要求,在“十五五”开局之年,结合**县规划实施情况、新形势新需求和重大项目落地需要,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开展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
本次动态维护工作重点围绕促进耕地集中连片、优化城镇功能布局、保障“十五五”重点项目展开。维护方案聚焦目标战略深化落实、功能格局持续稳定、空间要素精准保障,着力支撑“十五五”规划实施,优先化解项目落地空间矛盾,持续提升城镇功能品质与土地利用效益。
二、编制依据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
2.《自然****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 号)
3. 《自然**部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6〕1 号)
4.《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自然**部、农业农村部令第 17 号)
5.《****办公厅 ****办公室 关于印发〈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函》(自然资办函〔2026〕124 号)
6.《四****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省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耕保领办〔2026〕4 号)
7. 《****办公室 ****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省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编制技术方案〉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6〕15 号)
8.《自****规划局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5〕411 号)
9.《自****规划局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第二版)》(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6〕37 号)
10. 《******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6〕25 号)
11.《**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工作技术方案(2026 年 3 月版)》
三、编制范围规划编制范围为**县县域范围,包含**县 19 个乡镇118个建制村、3个社区,总面积 7022.77 平方千米,其中中心******社区****社区。
本次动态维护工作的范围与已批复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范围一致,****中心**(县城)两个层级,县域范围包括 县 19 个乡镇,总面积 7022.77 平方千米;****社区****社区,为“三区三线”****中心**城镇开发边界所围合的区域,总面积 422.79 公顷
四、动态维护方案(一)永久基本农田优化
参照《****办公厅 ****办公室关于印发〈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函》(自然资办函〔2026〕124 号)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正向优化指南(试行)》相关要求,按照“数量不减少、质量生态有提升、布局更优化”的正向优化标准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将因技术误差等原因误划入的地块、零星破碎的地块、难以长期稳定利用的地块、近期亟须建设且有明确规划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涉及的地块等调出永久基本农田,将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及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维护后,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总体规划》明确的保护任务。
(二)生态保护红线优化
根据《****办公室、****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 号)要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需同步做好生态保护红线联动调整工作。因**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尚未取得正式批复,本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工作暂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调整。
(三)城镇开发边界优化
严格遵循《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按照“总量不突破、布局更集聚、功能品质有提高”的原则,在不对城镇空间结构、功能布局产生重大影响的前提下,围绕保障**县“十五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及近期继续建设项目的空间需求,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
本次维护精准对接国、省重大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十五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要求,调入部分重点落实民居路、**县法治路至易日段市政道路改建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电视局541台天线场等已批建设用地、道坞湿地公园北侧天窗修补等开发边界需求,调出主要为城镇边缘非城镇建设用地、河滩地、河湖管理岸线范围等不宜建设区。
本次维护后,纳入拓展倍数统筹核算的**县城镇开发边界不突破县域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和扩展倍数,布局更聚集,城市功能品质有提升。(具体调整规模以正式上报数据为准)
(四)规划分区优化
在一级规划分区类型不增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 “十五五”项目用地需求,结合永农优化调整方案、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方案、违法图斑处置等工作,优化调整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城镇发展区生态控制区等分区,并整理优化乡镇级规划中村庄建设边界。确保动态维护方案中各类空间管控边界布局与规划分区划定内容有效衔接、高度匹配,切实提升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精细化水平。(具体调整方案以正式上报成果为准)
****中心**用地规划布局
结合三条控制线、规划用途分区动态维护,聚焦规划实施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十五五”时期中心**发展重点,在保持布局规模和空间结构基本稳定前提下,按照有利于规划实施的原则,对中心**用地规划布局进行动态维护。对中心**的城镇道路、公共服务等设施配置进行了完善,对交通运输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用地布局予以优化,切****中心**近期发展需求的适应性与可实施性。居住、商业等主要用地类型调整比例均控制在对应地类规划总面积的10%以内。(具体调整方案以正式上报成果为准)
(六)城市重要控制线
在不突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前提下,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布局优化,衔接相关专项规划,充分征求各部门的相关意见,对城市重要控制线边界进行优化。本次动态维护,因开发边界优化、**县足湾片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少量调减了城市绿线,其他各类控制线不变。调整后绿线布局和规模基本稳定、功能不降低、服务范围不改变,调整比例不超过 10%。(具体调整方案以正式上报成果为准)
(七)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落实国家、省“十五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重大工程空间需求,衔接**县各乡镇、部门“十五五”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空间需求,如**州雅砻江双重二期项目(**段)、八美镇防洪设施提升项目、****园区建设项目等重大项目落图,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协调作用。为提高用地保障精准性,推动项目空间落位尽可能精准,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重点文旅项目用地尽可能落图落位。
本次动态维护收集重点项目表项目总数2534个,对于提供项目位置矢量的项目,均已落位落图,对于未提供的矢量的空间类项目,均以纳入重点项目清单予以保障。其中包含基础设施类626个(处)、交通设施类482个(处)、产业设施类580个(处)、公共服务类595个(处)、防灾减灾类107个(处)、水利设施类54个(处)、电力设施类31个(处),能源类22个(处),土地综合整治类1个,生态修复类34个。除开非空间类项目,共落位落图(含意向点位)项目723个(处),其中项目面557个,项目线108个,项目点58个。
(八)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
结合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方案,在不改变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和空间结构的基础上,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结构和用地布局,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服务能力。对村庄建设边界进行动态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