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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收到**市杨丽玲住宅楼33号、35号变更报建的申请。经审核相关资料,该工程建设项目符合规划技术指标设计要求。现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从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7日对拟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关事项进行现场公示以征求周边住户意见。
变更内容:1、杨丽玲33号住宅楼因使用需求取消室外楼梯;建筑主体和规划指标不变,占地面积280.66平方米,建筑面积和计容面积584.25平方米,容积率1.19,建筑密度57.1%,绿地率30%。
2、杨丽玲35号住宅楼因使用需求取消室外楼梯,增加门廊柱子,不超用地指标,变更后占地面积283.54平方米,建筑面积和计容面积585.69平方米,容积率1.02,建筑密度49.15%,绿地率30%。
公示地点:**市英城金子山大道南B1地****人民政府网http://www.****.cn/zwgk/tzgg/index.html
联系电话:0763-****201
凡是对以上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10天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述或书面建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按相关程序给予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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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