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内容生产平台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中心内容生产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中心内容生产平台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2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2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220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中心内容生产平台建设 |
1.00 |
220,000.00 |
项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否 |
4.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采购标的详见采购项目一览表,所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获取期限:2026年 5 月 18 日至 2026年 5 月 25 日。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标书代写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年 5 月 18 日至 2026年 5 月 25 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地点及方式:
购买地址:****(**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财务室)
获取方式:可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1)现场获取:到磋商公告列明的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2)邮件获取:①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详见磋商公告附件);②按磋商公告规定的磋商文件售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填写清晰完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电子信箱(****@qq.com)。
7.3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8.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9.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5 月 29 日下午 14 : 30 。标书代写
9.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 年 5 月 29 日下午 14 : 30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址:**省**市**区福飞南路106号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39****6221
13、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
联系人:李慧、陈火源、刘传玉
联系电话:0591-****3505
电子邮箱:****@qq.com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
| 报名费****银行账号信息 |
|
| 开户名 |
**** |
| 开户行 |
****公司****营业部 |
| 账 号 |
350********100000019 |
| 招****银行账号信息 |
|
| 开户名 |
****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江滨路支行 |
| 账 号 |
761********000184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