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重点工业产品(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 |
| 预算金额(元) | 320000.00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否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年07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2026年重点工业产品(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 采购目录:C****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维护市场经济正常秩序、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向全社会提供可靠的质量信息、推动质量监督事业发展、增强市场监管部门为民履职能力,满足百姓对日常生活消费用品的质量安全和达标需求。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1、复检结论变更情况说明(复检机构**乙方共同出具复检结论变更情况说明,分析变更原因,应至少包括复检项目、标准要求、初检和复检结果对比,复检结果差异等原因分析,随复检材料一并上报甲方)。2、检验结束后,样品的处置工作,由承检机构按照《**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进行处置,相关费用由承检机构负责。3、如产品抽查出现异常情况,由采购人和供货商共同协商处理。;1、供货商必须具有相关产品CMA资质。2、供货商须按《**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提供检测服务。3、供货商应配备专人对接采购人,对采购人需求及时响应、第一时间反馈,且该人员需具备产品抽样检测相关业务能力。4、异议复检费用由异议申请人向复检机构先行支付。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一致的,复检费用由异议申请人承担;与初检结论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1.项目服务过程中应确保数据安全性和网络安全性,提高技术人员安全意识和个人素质,确保项目零事故;2.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将由采购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抽样、检验、初检报告录入、结果寄送等工作。。 |
| 联系人 | 章浪 |
| 联系电话 | 0579-****6753 |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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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8日
附件信息:
2026年重点工业产品(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 政府采购意向 5月份.jpg (522.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