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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202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26〕185号)和****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202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雅发改农经〔2026〕4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4800万元(含最低应发劳务报酬1991.49万元)。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相关文件转发贵单位,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要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硬投资”和“软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以工代赈工作的指导意见》《**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6-2028年)》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计划下达
本批计划安排国家以工代赈资金4800万元(含最低应发劳务报酬1991.49万元)。
(一)实施地点。东升村、**村、邓池沟村、盐井村、大沟村、顺江村、嘎日村。
(二)受益对象。以东升村、**村、邓池沟村、盐井村、大沟村、顺江村、嘎日沟村为主的农村劳动力,重点是相关企业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以及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
(三)建设领域。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下达方式。项目乡镇要严格落实“先有群众、后有项目”的原则,按照计划下达文件要求,及时做好计划公示,并督促项目村按照计划文件要求的务工人数和发放金额做好务工群众组织等工作,确保项目实施能广泛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劳务报酬。
请在收文10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计划在乡(镇)、村两级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将相关公示资料报我局存档。
三、组织实施
本次下达资金由7****委员会分项目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以及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以工代赈村民自建工作指南(试行)》等有关要求,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提高就业技能等政策要求为重点,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确保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实施,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一)加快项目建设。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员会和项目理事会严格按照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工作要求做好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并确保项目在2026年5月29日前开工建设。
(二)加强群众务工组织。要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广泛吸纳当地相关企业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其他低收入人口等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施工队伍。村民委员会、项目理事会、监理单位和技术指导人员要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并严格按照以工代赈项目管理**级人社部门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群众务工相关要求在项目开工前及时为务工群众购买不记名团体意外险和工伤保险。
(三)严格劳务报酬发放。按照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劳务报酬发放不低于下达计划中劳务报酬金额(计划发放劳务报酬1991.49万元),并尽最大可能提高占比。强化劳务报酬发放的全过程监管,项目施工过程中及时足额通过“一卡通”平台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按国家统一规范的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登记造册,村民委员会在村务公开栏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并经乡镇审核后报送发放。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四)拓展多种赈济模式。依托以工代赈项目拓展以工代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五)强化督促指导。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农村脱贫群众和低收入人口参与项目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强化中央预算内资金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督导管理。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严格按照以工代赈项目公告公示要求,在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组织项目验收工作,落实档案管理责任,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本批次项目已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各级发展改革委将对项目进度、务工情况、报酬发放情况、资金支付等进行在线监测,监测结果将直接运用于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请项目乡镇和项目业主高度重视调度数据核对报送工作。
(六)强化日常监管。项目乡镇要严格落实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全面掌握项目进度,并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管,尤其是施工安全、项目质量、劳务报酬发放、资金拨付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县级发改及行业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方式重点对项目进度、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进行检查。
四、绩效目标
本批次计划的总体目标是:支持项目村聚焦农业农村和城乡融合发展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围绕适合推广以工代赈的特色旅居等乡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占中央投资的总体比例不低于40%的基础上,尽可能提高占比,广泛吸纳当地相关企业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其他低收入人口等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五、其他
此次下达资金的项目采用的是村民自建方式实施,项目业主需严格按照村民自建相关制度要求加快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紧密衔接,在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组织群众务工和发放劳务报酬等工作的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广泛实施劳动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附件:1.202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202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