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市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市剑南街道龙蟒河柏杨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位置:**市**市剑南街道柏杨村境内
建设单位:****
方案编制单位:正衡****公司
监测单位:正衡****公司
验收评估单位:******公司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综合治理河长3.164公里,其中,**堤防3.683公里(左岸1.388公里,右岸2.295公里),整治堤防0.106公里(均为左岸),加高堤防0.821公里(左岸0.359公里,右岸0.462公里),河道疏浚长度3.164公里,布设穿堤箱涵1座、穿堤涵管5处、下河梯步12处、水标尺4组、视频监控设施2套、水位监测设备1套,总占地面积20.28公顷,总投资3633.08万元,土石方开挖13.72万立方米,土石方回填13.72万立方米,于2024年12月开工,于2025年9月完工,总工期为10月。
公示说明: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于2026年5月13日在项目现场主持召开了**市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市剑南街道龙蟒河柏杨村段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公示期限: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6月12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张良157****6103
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电话:****中心,0838-****520
附件1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市剑南街道龙蟒河柏杨村段防洪治理工程).pdf
附件2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市剑南街道龙蟒河柏杨村段防洪治理工程).pdf
附件3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市剑南街道龙蟒河柏杨村段防洪治理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