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化转型技术服务项目(人员技术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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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智化转型技术服务项目(人员技术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数智化转型技术服务项目(人员技术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5月 21 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

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人民币(元/人天)项目经理:3000.00、咨询专家:3000.00、业务专家:3000.00、技术专家:3000.00、实施顾问(高级):2500.00、实施顾问(中级):2000.00;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2026年6月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实际服务人天数以招标方实际使用为准;得分:85.64分;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合格;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中软****公司 ,

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人民币(元/人天)项目经理:2030.00、咨询专家:2703.00、业务专家:2592.00、技术专家:2703.00、实施顾问(高级):1201.00、实施顾问(中级):1411.00;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预计从2026年6月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实际服务人天数以招标方实际使用为准;得分:72.62分;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合格;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 /。

2、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评标情况:******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偏离了2项初步评审项:(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其他要求”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须提供投标人授权代表开标前4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该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人授权代表开标前4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偏离招标文件要求。(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4“其他因素评审标准”中“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招标文件中所有加注‘*’的条款。2.对所有加注‘*’的条款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支持资料,支持资料为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针对‘*’条款的详细描述或招标文件服务要求中明确要求提供的资料……”,招标文件*7.1要求项目经理提供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该投标人未提供项目经理中级职称证书,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1条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委员会评议,判定该投标人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称:振华智造****公司。评标情况:振华智造****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偏离了1项初步评审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4“其他因素评审标准”中“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招标文件中所有加注‘*’的条款。2.对所有加注‘*’的条款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支持资料,支持资料为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针对‘*’条款的详细描述或招标文件服务要求中明确要求提供的资料……”,招标文件*7.1要求项目经理提供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该投标人未提供项目经理中级职称证书,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1条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委员会评议,判定该投标人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评议,******公司和振华智造****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格评审标准不合格,判定为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投标,剩余2家投标人(****和中软****公司)通过初步评审。根据《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第十三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应当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投标是否具备竞争性进行分析论证。****和中软****公司不存在异常投标的情形。****和中软****公司不存在异常低价投标的情形,报价均有效且合理。****和中软****公司的服务方案满足项目需求,实施计划清晰、售后服务完善,内容较为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设定的评审标准。****委员会分析论证,一致认定剩余两家投标人(****和中软****公司)具备竞争性,本项目可以继续进行后续评审程序。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的渠道:******

异议的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以书面的方式(加盖公章)在上述平台一次性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

四、联系方式(含异议受理人)

招标人:****

地址:**市**区**镇环山村8号

联系人:董安中

电话:136****031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慧忠路5****中心B座14层

联系人:刘思梦、潘雅洁、温傲

电话:010-****2610、010-****2538、010-****2619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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