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市新驾考考场及配套设施项目)》的批后公告
《**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市新驾考考场及配套设施项目)》已于2026年5月18日经******局批复同意,编号为****。根据《******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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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告时间
2026年5月18日
三、公告内容
1.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原因
项目13.2135公顷用地不符合《**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需通过编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市新驾考考场及配套设施项目顺利实施,完善**区道路交通体系,提高交通设施配套水平,我局按照《******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组织编制了《**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市新驾考考场及配套设施项目)》,局部调整了**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布局。
2.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
本方案涉及2个调入地块,地块编码WTR01-WTR02,总面积13.2135公顷。其中WTR01地块面积1.0921公顷,WTR02地块面积12.1214公顷,落实后规划用地用海调整为城镇用地。
本方案涉及2个调出地块,地块WTC01-WTC02,总面积13.2135公顷。其中WTR01地块面积3.9842公顷,WTR02地块面积9.2293公顷,落实后规划用地用海调整为农用地。
3.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本次落实地块均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情况。也不涉及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所划定的控制线。******厅统一工作部署每年定期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规模落实图件
(见附图)附件:落实前后附图.pdf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局
批准时间: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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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