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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的要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于2026年4月15日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社会公众若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2026年4月15日~2026年5月19日 。
联系人:齐全 180****6838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