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航标处2026年航标灯器采购项目(第一批) (GXZF-BH-2026026HG)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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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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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标处2026年航标灯器采购项目(第一批)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航标处2026年航标灯器采购项目(第一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大道158号北园星座-星晨座7楼A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6月8 日9 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航标处2026年航标灯器采购项目(第一批)

3.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玖拾伍万柒仟元整(¥957000.00),其中:分体式航标灯器产品单价预算为7000.00元/盏;一体化航标灯器产品单价预算为9500.00元/盏。

最高限价:****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项目,分体式航标灯器产品最高限价为7000.00元/盏;一体化航标灯器最高限价为9500.00元/盏。

4.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具有卫星、4G双模通信功能的分体式航标灯器20盏,卫星、4G双模通信功能的一体化航标灯器86盏。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及本项目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交货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个日历日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出厂前灯器应充至半荷电。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R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要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5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大道158号北园星座-星晨座7楼A室(********公司)。

2.获取方式:

投标人代表凭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购买:(1)主体资格证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以下统称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一份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提供招标文件邮购。

3.招标文件工本费:25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6月8 日9 点00分 (**时间)标书代写

2.投标和开标地点:****市**大道158号北园星座-星晨座8楼A室(********公司)。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http://www.****.cn/);

3.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落实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

4.对投标人的其它要求: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3承诺履行公开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内容。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4.4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标书代写

4.4.1至少有近半年来连续3个月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标书代写

4.4.2有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需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有近半年来连接3个月的缴纳税收(至少包括增值税)和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基本医疗)的记录;投标人成立不足1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任意1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三中南里二巷20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79-****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大道158号北园星座-星晨座7楼A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钟剑萍 联系电话:0779-****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剑萍

电 话:0779-****099

****

2026年5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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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标处2026年航标灯器采购项目(第一批)

(****)招标公告附件

一、技术要求

货物

名称

数量单位

详细技术参数及配备要求

卫星、4G双模通信功能的分体式航标灯器

20盏

1.灯器满足《航标灯通用技术条件》(JT/T 761-2022)要求;灯质满足《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GB4696-2016)要求;灯光颜色满足《航标灯光信号颜色》(GB12708-2020)和《灯光信号颜色》(GB/T8417-2003)要求;遥测遥控性能满足《航标遥测遥控系统技术规范》(JT/T 788-2023);《航标灯光强测量和灯光射程计算 JT/T730-2023》要求。

2.具有256种灯质并可通过手动编码开关或遥控方式选择调整,闪光周期误差在±2%内。闪光周期应符合标准GB4696-2016《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中有关灯光节奏与周期的规定。

★3.灯光颜色:红、绿、黄、白,在大气透射系数T=0.74的标准海况下射程为7海里。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日历日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灯光颜色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则可做为加分条件。

★4.为适应不同射程要求,灯器光源功率可通过APP动态调整;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日历日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APP相关功能截图佐证材料,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则可做为加分条件。

★5.垂直发散角:光束 50% 峰值光强处垂直发散角浮动标志上不小于 8°、固定标志上不小于2.5°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日历日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则可做为加分条件。

6.通信方式:卫星三代通信+4G双模通信模式;通信接口要求:符合《航标遥测遥控系统技术规范》(JT/T 788-2023)相关通信报文要求,具有相应的遥测遥控接口。(RS-232\RS-485\RS422\RJ45\USB\以太网口),满足**海区第三版遥测通信规约且能完全接入“****中心航标遥测遥控系统”,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灯器配备4G卡,且包含不少于 5 年的4G通讯费用,并可随时续费。

7.日光阈值:300±50Lux。

8.定位方式:卫星定位,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9.螺丝:316L不锈钢。

10.灯壳:灯壳与底座一体化成型。

11.灯罩和透镜:耐老化,工作三年后灯光光强不能低于公布光强的 80%;灯罩需采用强抗紫外线材料,三年无明显老化变色。

12.重量:整体重量≤12KG。需在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日历日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3.具备蓝牙检测功能,能够提供手机客户端软件或遥控器软件,具有远程升级功能,可实现蓝牙近程数据巡检功能,蓝牙作用距离≥20米。

14.灯器具备欠过压、发光故障、位置偏移、温湿度异常等报警功能。

★15.防尘防水等级:满足IP68,灯器能够抵御台风高水压状态的侵入。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日历日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则可做为加分条件。

★16.工作温度:-35℃~+60℃。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日历日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则可做为加分条件。

17.灯器的安装尺寸适用四孔均分于200毫米的圆周底座,孔直径≥14毫米。

18.为适应浮标顶部安装空间,灯器高度应小于450毫米(包含防鸟针)。

19.灯器主要由以下三大模块集为一体:①灯层发光模块;②遥测遥控通信模块;③日光阀。以上三大模块缺一不可。

20.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日历日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所投标型号产品的检测报告,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则可做为加分条件。检测报告内容应包括:灯器应通过光学性能检测、防护检测、电磁兼容、高温;低温;交变湿热;盐雾;外壳防护;振动;摇摆;冲击;碰撞;辐射骚扰;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静电放电抗扰度;工频磁场抗扰度等,并保证****航标处检测中心灯器检测。检测结果需为合格。

21.标志与包装要求:灯器外壳应按照海区航标器材编码规则印刻器材编码;

22.灯器具有1个及以上提手,且提手同时具备颜色识别功能。

卫星、4G双模通信功能的一体化航标灯器

86盏

1.灯器满足《航标灯通用技术条件》(JT/T 761-2022)要求;灯质满足《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GB4696-2016)要求;灯光颜色满足《航标灯光信号颜色》(GB12708-2020)和《灯光信号颜色》(GB/T8417-2003)要求;遥测遥控性能满足《航标遥测遥控系统技术规范》(JT/T 788-2023);《航标灯光强测量和灯光射程计算 JT/T730-2023》要求。

2.具有256种灯质并可通过手动编码开关或遥控方式选择调整,闪光周期误差在±2%内。闪光周期应符合标准GB4696-2016《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中有关灯光节奏与周期的规定。

★3.灯光颜色:红、绿、黄、白,在大气透射系数T=0.74的标准海况下射程为5海里。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则可做为加分条件。

★4.为适应不同射程要求,灯器光源功率可通过APP动态调整;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日历日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APP相关功能截图佐证材料,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则可做为加分条件。

★5.垂直发散角:光束 50%峰值光强处垂直发散角浮动标志上不小于 8°、固定标志上不小于 2.5°。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则可做为加分条件。

6.通信方式:卫星三代通信+4G双模通信模式;通信接口要求:符合《航标遥测遥控系统技术规范》(JT/T 788-2023)相关通信报文要求,具有相应的遥测遥控接口。(RS-232\RS-485\RS422\RJ45\USB\以太网口),满足**海区第三版遥测通信规约且能完全接入“****中心航标遥测遥控系统”,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灯器配备4G卡,且包含不少于 5 年的4G通讯费用,并可随时续费。

7.日光阈值:300±50Lux。

8.定位方式:卫星定位。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9.螺丝:316L不锈钢。

10.灯壳:灯壳与底座一体化成型。

11.灯罩和透镜:耐老化,工作三年后灯光光强不能低于公布光强的 80%;灯罩需采用强抗紫外线材料,三年无明显老化变色。

12.重量:整体重量≤12KG。需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3.具有外部辅助充电接口,可利用外部太阳能板或直流电源对灯器进行辅助充电。

★14.具备蓝牙检测功能,能够提供手机客户端软件或遥控器软件,具有远程升级功能,可实现蓝牙近程数据巡检功能,蓝牙作用距离≥20米。

15.蓄电池要求:

★①灯器须内置锂电池,锂电池须取得 3C 强制认证,电池容量>65AH,电池组应具备充电电压、电流检测、短路保护、过流保护、欠压保护、过压保护、高温等电池保护功能。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日历日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3C认证相关证明材料和提供蓄电池容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则可做为加分条件;配备BMS保护板,能够实现,能满足灯器连续阴雨天工作时间≥25天(明灭比1:1)的要求,满足海上工况10年使用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计算依据(以4种颜色灯器中功率最大的为计算依据)。

②蓄电池的串并联要经过严格选配,同组电池容量差不超过2%;内阻误差不大于2毫欧。

16.太阳能电池组件要求:

①太阳能电池组件应满足海上工况10年使用要求。

②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单晶硅,转化效率≥24%。

③标称输出功率误差小于±5%;同一灯器上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功率误差小于±3%。

④太阳能电池组件要求进行防盐雾、防腐蚀和防尘处理。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日历日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太阳能电池组件转换效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则可做为加分条件。

17.灯器具备欠过压、发光故障、位置偏移、温湿度异常等报警功能。

★18.防尘防水等级:满足IP68,灯器能够抵御台风高水压状态的侵入。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日历日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则可做为加分条件。

★19.工作温度:-35℃~+60℃。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日历日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则可做为加分条件。

20.灯器的安装尺寸适用四孔均分于200毫米的圆周底座,孔直径≥14毫米。

21.为适应浮标顶部安装空间,灯器高度应小于450毫米(包含防鸟针)。

22.灯器主要由以下五大模块集为一体:①灯层发光模块;②电源模块;③太阳能板;④遥测遥控通信模块;⑤日光阀。以上五大模块缺一不可。

23.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日历日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所投标型号产品的检测报告,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则可做为加分条件。检测报告内容应包括:灯器应通过光学性能检测、太阳能电池组件转换效率、蓄电池容量、防护检测、电磁兼容、高温;低温;交变湿热;盐雾;外壳防护;振动;摇摆;冲击;碰撞;辐射骚扰;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静电放电抗扰度;工频磁场抗扰度等,并保证****航标处检测中心灯器检测。检测结果需为合格。

24.标志与包装要求:灯器外壳应按照海区航标器材编码规则印刻器材编码;配备相应数量的充电器。

25.灯器具有1个及以上提手,且提手同时具备颜色识别功能。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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