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双氧水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审批
福建-福州-连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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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FJ00103-0800-2026-00091
文号:闽工信行政服务〔2026〕29号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2026-05-07
****关于福****公司双氧水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6-05-18 17:17


福****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双氧水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申远〔2026〕1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项目新增流化床加氢反应器、液环式氢气循环压缩机、离心式氢化液泵、离心式反冲洗泵、氧化塔、萃取塔、大孔径树脂吸附塔、离心式氧化液泵、压缩膨胀一体机、低温水制冷离心式压缩机组等生产设备,并共用企业既有项目和**部分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建设1条双氧水生产线。项目备案总投资107074.77万元,达产后将新增年产55万吨双氧水(50%)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内容符合《**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以氢气、压缩空气为原料,蒽醌为载体,采用流化床氢化蒽醌法工艺生产过氧化氢水溶液(50%)。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包括加氢反应器、氧化塔、萃取塔、压缩膨胀一体机、热水混合器、管壳式再沸器、氢气循环压缩机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拟于2028年12月建成投产。项目达产后,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8020.85tce(当量值)、115195.36tce(等价值),含原料用能消费量81470.33tce;其中,年消耗电力4283.29万kWh、蒸汽(3.2MPa,360℃)****552t、蒸汽(0.5MPa,158℃)125801.44t、氢气17213.70t,输出蒸汽(1.7MPa,292℃)960000t、蒸汽(0.6MPa,205℃)365560t。项目双氧水(50%)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超过198.16kgce/t。项目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将纳入**市“十五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市完成“十五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将产生影响。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将节能技术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各环节中。项目在开工建设前或建设过程中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及时向我厅提交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等采用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在完成验收后30日内向我厅报送节能验收报告。递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项目投产后,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

三、请**市、****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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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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