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安自然资告告字[2026]6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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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安自然资告告字[2026]6号)
安自然资告告字[2026]6号 2026年05月18日
****政府批准,****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2497平方米 宗地坐落: **县剑斗镇仙荣XR-01地块
年限: 40年 容积率: 0.000< 并且 ≤0.4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2497
投资强度: 保证金: 51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726BA0024|****226BB0023
现状土地条件: 安征迁完成后的现状土地
起始价: 169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宗地编号: 安2026-4 宗地总面积: 2427平方米 宗地坐落: **县剑斗镇洋寮YL-01地块
年限: 40年 容积率: 0.000< 并且 ≤0.4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2427
投资强度: 保证金: 51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26BA0006|****426BA0009
现状土地条件: 安征迁完成后的现状土地
起始价: 170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宗地编号: 安2026-5 宗地总面积: 360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县剑斗镇新镇区县道340沿线A-20地块
年限: 40年 容积率: 0.000< 并且 ≤0.3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3604
投资强度: 保证金: 78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26BA0005|****426BA0008
现状土地条件: 安征迁完成后的现状土地
起始价: 260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5月19日 至 2026年06月08日 到 ****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2010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5月19日 至 2026年06月08日 到 ****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2010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8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6月08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06月09日 15时30分****服务中心2号楼2****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采用组合供应方式,即出让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剩余砂石土**捆绑出让。出让方式采取有保留价的公开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等于或高于保留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根据地块及剩余砂石土**评估情况,①**县剑斗镇仙荣XR-01地块及场地平整涉及的剩余砂石土**组合出让起拍价为185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169万元(占比91.35%),剩余砂石土**16万元(占比8.65%)。竞买保证金为55万元(其中用地竞买保证金51万元,剩余砂石土**竞买保证金4万元),竞买申请人应分别缴交。加价幅度为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拍卖溢价额按起拍价占比分配;②**县剑斗镇洋寮YL-01地块及场地平整涉及的剩余砂石土**组合出让起拍价为180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170万元(占比94.44%),剩余砂石土**10万元(占比5.56%)。竞买保证金为53万元(其中用地竞买保证金51万元,剩余砂石土**竞买保证金2万元),竞买申请人应分别缴交。加价幅度为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拍卖溢价额按起拍价占比分配;③**县剑斗镇新镇区县道340沿线A-20地块及场地平整涉及的剩余砂石土**组合出让起拍价为275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260万元(占比94.55%),剩余砂石土**15万元(占比5.45%)。竞买保证金为81万元(其中用地竞买保证金78万元,剩余砂石土**竞买保证金3万元),竞买申请人应分别缴交。加价幅度为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拍卖溢价额按起拍价占比分配。拍卖成交后,******局****政府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场地平整涉及的剩余砂石土**《出让协议书》。 (二)场地平整涉及的砂石土**。根据资质单位估算报告,①**县剑斗镇仙荣XR-01地块开挖土方量为38866立方米,其中土层5155立方米(无法洗砂,作填方用)、砂土状强风化土19760立方米(可洗砂,含砂率25.77%)、碎块状强风化土13951立方米(作填料用),无石方**,无自用量;②**县剑斗镇洋寮YL-01地块开挖土石方量为38609立方米,其中土层残积土方量21840立方米(无法洗砂,作填方用),全强风化层土方量16769立方米(可洗砂,含砂率42.89%),无石方**,无自用量;③**县剑斗镇新镇区县道340沿线A-20地块开挖土石方量为28890立方米,其中土层土方量7075立方米(无法洗砂,作填方用),中风化层石方量3404立方米(不能用作建筑石料,作砌石、填料等综合利用),全强风化层土方量18411立方米(可洗砂,含砂率62.7%),无自用量。 (三)出让价格不包含办理土地登记和砂石土**处置等相关的各项税费。 (四)拍卖会时间 1.拍卖会于2026年6月9日15:30开始,各地块竞买申请人应在相应地块拍卖开始前完成签到手续。 2.各地块具体拍卖时间如下: **县剑斗镇仙荣XR-01地块及场地平整涉及的剩余砂石土**:2026年6月9日15:30。 **县剑斗镇洋寮YL-01地块及场地平整涉及的剩余砂石土**:2026年6月9日16:00。 **县剑斗镇新镇区县道340沿线A-20地块及场地平整涉及的剩余砂石土**:2026年6月9日16:30。 若有个别地块拍卖时间超出半小时,后续地块拍卖开始时间相应顺延。 (五)竞买申请人须于报名时间内将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须到账),并****服务中心1号楼1******局收费窗口开具缴款凭证。 1.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 开户单位:****储备中心 开 户 行:****银行****公司 账 号:907********100****9140 2.剩余砂石土**竞买保证金 开户单位:****财政所 开 户 行:****银行**剑斗支行 账 号:135********000070 (六)竞买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前****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2010室提交完整的报名申请材料(详见竞买须知);到报名截止时,如报名人数只有一人,则取消相应地块拍卖活动,重新组织出让。 (七)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县行政区域内设立独立核算企业(已在**县设立的除外)对用地进行建设,用地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县缴纳。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30****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已在**县注册登记的除外),****公司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 (八)竞得人应自成交次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九)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联系人、联系电话 ******局):0595-****4662 颜先生(剑斗镇):151****2752 (十一)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2010室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95-****4662
开户单位:****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开户账号:907********100****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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