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项目
防水材料采购公告
(采购方案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 **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工区项目经理部
1.2 采购人: ****
1.3 采购项目概况: **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一工区,位于**市**区,线路全长3.264km,主要施工内容为“三站三区间”,其中“三站”为玉村南路站、石铜路站、**南大街站,“三区间”分别是玉村南路站~石铜路站区间、石铜路站~**南大街站区间、**南大街站~**南大街站区间。
2.2 交货期: 2026年5月份至项目完工
2.3 交货地点: 运至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
2.4 物资质量标准: 卖方供应材料质量应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 。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1结算方式: 卖方指定货款结算人于每月 11 日至次月 10 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持买方签认的并经买方审核无误的送货单及对账单(或验收单),****材料部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结算后,卖方应在3日内,向买方开具等额税率的(一票制)(合同总价中已包含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实际货物验收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卖方填写的发票信息有误或发票折叠、挤压、发票专用章压住发票金额等情况,导致买方无法办理增值税抵扣造成损失的,由卖方全额进行赔偿 。
4.2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支付已结算金额的70%货款,剩余27%的货款于60天内支付,依次循环。
防水卷材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资格情况:**** 注册资本金:26800万元
防水涂料供应商名称: 北新****公司
供应商资格情况:北新****公司 注册资本金:10204万元
止水带供应商名称: **宏海****公司
供应商资格情况:**宏海****公司 注册资本金:10802万元
推荐理由: 向原供应商采购。
采购清单:详见附件1。
2026 年5月18日至 2026 年5月21日。
监督机构名称: ****纪检监察部
举报电话: 010-****3730
举报邮箱: ****@qq.com
采 购 人:****
地 址: **市**区马驹桥镇小白村
邮政编码: 101100
联 系 人: 祁燕飞
电 话:151****2234 电子邮件:****@qq.com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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