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帅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实施机构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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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就其**区帅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实施机构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6年5月18日09时30分,在****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

第二中标候选人:**建工(黄****公司

投标总报价:/

第三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

公示期: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1日

发布媒体:****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cn/index.html)上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出。

二、评标情况简述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商务技术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二)其他情况说明: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559-****36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183****968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8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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