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各入册中介机构:
为加快推进****公司项目出清工作,结合当前项目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摇号方式选任第三****事务所、****事务所、****公司),提前介入项目破产清算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开发建设的“**恒大御景半岛”项目已于2021年5月完成竣工备案并交付使用。****集团流动性危机影响,项目公司目前存在债务规模较大、涉诉案件较多等情形,后续拟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实现出清。
二、选任机构工作内容
1. ****公司资产核查与债务梳理;
2. 配合清算组做好破产申请材料的前期准备;
3. 提供破产清算相关法律或财务专业咨询服务;
4. 筹备组织有关会议,****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司法部门、债权人等各方汇报或推动表决;
5.****法院监督,定期向有关方汇报工作进展;
6.在破产程序启动后,作为****公司清算组成员,依法履行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各项管理人职责。
三、报名条件
1.已编入《****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2024 年)》,上述名册中未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当与机构所在地位于**市辖区的管理人组成联合体方可参与申报。本案为二类案件,一级、二级社会中介机构(联合体)均可以申报。以联合体申报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为 2 个,并需确定一家主申报机构;
2.具有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或相关强制清算工作经验,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
3.报名社会中介机构(联合体)具有稳定的业务团队,且可以派出熟悉办理破产业务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 8人,其中固定派驻清算组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随时接受清算组的人员调配安排。
4. 接受本公告第四条约定的费用垫付及支付方式。
四、限制报名的情形
截至 2026 年 5 月22日,存在下列情形的社会中介机构(联合体)禁止报名:
1.**市范围内正在担任管理人的案件有超过 2 年以上未结的,受案法院书面确定非管理人原因造成的除外。
2.**市范围内正在担任管理人的案件尚有 2 件以上(含2 件)超过 1 年 6 个月未结的,采用实质合并审理的破产案件数量按 1 件计。
3.**市范围内正在担任管理人的有产可破案件有 3 件以上(含 3 件,案件审理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变为无产可破案件的除外)未结的,采用实质合并审理的破产案件数量按 1 件计。
4.上一年度综合考评不合格或个案考核有 2 件(含 2 件)以上不合格的;
5.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将自己应当且能够履行的职责全部或者部分转给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的。
以上未结案件包含有财产的强制清算案件
五、费用说明
本次选任清算组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在清算组被指定为管理人前的前期相关工作费用由报名机构先行垫付。清算组被指定为管理人后,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报酬(前期工作费用一并纳入后期报酬的考量因素),根据《****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处理,****法院依法确定并从破产财产中列支。
六、摇号规则
本次摇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参照《****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及《****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使用办法》执行。由****组织,****纪工委、公证处全程监督下,从报名且符合条件的机构中通过摇号方式产生1家正选机构,并视报名情况产生1家备选机构。如正选机构无法履职,由备选机构依次递补。摇号过程全程记录,现场公布结果,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干预摇号结果。
七、报名方式及期限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2日下午5:00止(以签收时间为准)。
2. 报名材料:报名机构应按照以下顺序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公章):
(一)申报机构(联合体)基本情况,包括经营证照、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管理人评级情况、本年度已参加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或相关承诺、联合体声明(如有);以联合体申报的,需注明主申报机构。
(二)申报机构(联合体)承办本案团队人员名册,包括拟推荐担任本案管理人团队的负责人及其他成员的姓名、联系方式、执业证类型(或学历)及证件复印件、执业业绩情况等(附件1);****公司)申报的专职人员在**区域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相关证明需提供近一个月内开具的)。
(三)申报机构(联合体)正在办理的**区域破产案件的数量、企业名称、案号、审理法院、案件类型(清算、重整、和解)、有无财产以及办案天数情况(附件2)。
(四)申报机构(联合体)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当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书面承诺及自愿提取管理人报酬的5%注入**市企业破产援助专项基金的书面承诺(附件3)。
(五)近三年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或强制清算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六)申报机构(联合体)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每项应当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陈述意见,均不予退回。申报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不符合上述顺序和规范要求的,视为无效申报,不纳入摇号范围。
3. 提交方式:请将报名材料密封后,通过EMS邮寄或现场递交至:**省宁****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8楼823室(信封注明“**恒大置业选任第三方机构报名材料”)。
八、摇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5月25日上午10:00
地点:****开发区陈普路8号**侨苑3号楼903室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城
联系电话:0593-****156
联系地址:宁****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8楼823室
十、其他事项
1. 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2. ****保留撤回本公告的权利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 摇号结果****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中选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特此公告。
附件:1.承办本案团队人员名册
2.社会中介机构在办破产案件清单
3.承诺书
****开发区建设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