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5万吨氨基酸及配套加工项目水汽公网地下公用安装工程补充公告(2)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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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8-05-18

****45万吨氨基酸及配套加工项目

水汽公网地下公用安装工程补充公告(2)

各投标人:

****45万吨氨基酸及配套加工项目水汽公网地下公用安装工程(项目编号:****)已于2026年4月30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粤采易、国e平台网站、新易采平台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具体见原公告),现发布补充公告(2)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第2条“2.4招标范围”修改为:

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为水汽公网地下公用安装工程,主要涵盖水汽车间地埋一次水、消防水、喷淋水、软化水管道及阀门等设备、设施的制作、安装以及出地面的管道、阀门安装进行招标,提供满足用户需求书的设备及相关服务。投标方负责招标文件及对投标方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系统内设备制造采购、现场安装就位(包括管沟土方开挖和回填、阀门井砌筑等)、打压试验(一次水、喷淋水、消防水)、防腐保温、运输、调试、验收及质保期内的稳定运行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用户需求书)。

二、原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

(1)原招标公告第3.2款“资质要求”修改为:

同时具备:①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原招标公告第3.3款“业绩要求”修改为:

投标人自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不少于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含给排水工程或管道安装工程内容)业绩。标书代写

注: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验收证明材料(由建设单位或发包人出具的单位工程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已完工证明,若由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的,需提供建设单位或发包人出具的相关授权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如工程总承包合同,以施工部分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若上述文件无法反映工程相应经济技术、规模指标的,应另附可证明工程相应经济技术、规模指标的其他文件。

(3)原招标公告第3.4款“项目负责人”修改为: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原招标公告第3.5款“技术负责人”修改为:

须具备市政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三、原招标公告第4条“4.1招标文件的获取”修改为: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1日00时00分至2026年5月25日16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国e平台(新易采平台,网址:https://gdghg.****.com)进行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说明》。

四、原招标公告第5条“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为:

(1)招标公告第5.1款修改为: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8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电子版)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e平台(新易采平台,网址:https://gdghg.****.com)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项目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招标公告第5.3款修改为:

5.3开标时间:2026年6月8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原投标登记单位继续有效并允许在投标登记时间内修改或补充投标登记资料,同时接受新单位投标登记。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约定内容与本补充公告(2)有矛盾的地方,以本补充公告(2)为准。除以上修改内容外,原公告其余内容不变。补充公告以最后一次发布的内容为准。

2026年5月18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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