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航天配套特种工程塑料及橡塑制品研发制造能力提升项目(一期)

审批
上海-上海-青浦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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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2437437骆弘
黄倩倩**市**区
**市**区徐泾镇诸陆西路125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航空航天配套特种工程塑料及橡塑制品研发制造能力提升项目(一期)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市**区 徐泾镇诸陆西路1251号
经度:121.2511 纬度: 31.17487****环境局
2024-09-04
青环保许管〔2024〕70号****
2025-08-114680
100****
913********2437437****
913********2437437******公司
913********48436992025-08-01
2025-08-012025-11-30
2025-12-232026-05-04
https://e2.****.cn/jsp/view/hjxxgk/index.jsp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术改造技术改造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公司确定通过在现有厂房新增生产、实验设备,新增聚四氟乙烯软管组件产能2.5万根/年(15吨/年),新增聚酰亚胺塑料及零件制品产能39吨/年,新增聚酰亚胺塑料研发330批次/年(小试),新增质子膜研发100批次/年(小试),即为本项目。扩建后全厂产能为聚四氟乙烯软管组件10万根/年(60吨/年),导电胶12吨/年,聚酰亚胺塑料及零件制品49吨/年,聚酰亚胺层压板3.5万块/年(35吨/年),F4(聚四氟乙烯)产品120吨/年,聚酰亚胺塑料研发330批次/年(小试)、质子膜研发100批次/年(小试)。公司确定通过在现有厂房新增生产、实验设备,新增聚四氟乙烯软管组件产能2.5万根/年(15吨/年),新增聚酰亚胺塑料及零件制品产能39吨/年,新增聚酰亚胺塑料研发330批次/年(小试),新增质子膜研发100批次/年(小试),即为本项目。扩建后全厂产能为聚四氟乙烯软管组件10万根/年(60吨/年),导电胶12吨/年,聚酰亚胺塑料及零件制品49吨/年,聚酰亚胺层压板3.5万块/年(35吨/年),F4(聚四氟乙烯)产品120吨/年,聚酰亚胺塑料研发330批次/年(小试)、质子膜研发100批次/年(小试)。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聚四氟乙烯软管混料、压坯成型、烧结,钢丝合股、缠绕,装配;聚酰亚胺塑料及零件制品预热、压制、出模、热处理、机械加工;实验室聚酰亚胺塑料研发混合、聚合、后处理、干燥、混合成型、机加工;质子膜研发成型、脱脂、拉伸、涂覆、烘干。聚四氟乙烯软管混料、压坯成型、烧结,钢丝合股、缠绕,装配;聚酰亚胺塑料及零件制品预热、压制、出模、热处理、机械加工;实验室聚酰亚胺塑料研发混合、聚合、后处理、干燥、混合成型、机加工;质子膜研发成型、脱脂、拉伸、涂覆、烘干。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2号楼实验室进行聚酰亚胺塑料研发,实验混合、后处理、干燥、成型、检测废气分别经集中收集处理后通过 DA001 排气筒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二甲苯、N,N-二甲基乙酰胺、丙酮排放应分别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1、附录 A限值。 3号楼从事质子膜的研发,混料、预成型、挤压成型、压延成型、脱脂、拉伸、涂覆、烘干等研发废气分别经集中收集处理后通过 DA002 排气筒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1 限值。 4号楼生产聚酰亚胺塑料及零件制品过程中称量、预热、压制、出模、热处理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中收集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表 5 特别排放限值。 5号楼生产聚四氟乙烯软管产品(内管成型)过程中混料、压胚成型、干燥、烧结、淬火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中收集处理后通过 DA004 排气筒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表 5 特别排放限值。 仪器清洗废水、质子膜研发挤压成型保温废水作为危废处置; 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总排口 DW001 废水中各污染因子应达到**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 2 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目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与本市有关规定集中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应委托相关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2号楼实验室进行聚酰亚胺塑料研发,实验混合、后处理、干燥、成型、检测废气分别经集中收集处理后通过 DA001 排气筒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二甲苯、N,N-二甲基乙酰胺、丙酮排放应分别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1、附录 A限值。 3号楼从事质子膜的研发,混料、预成型、挤压成型、压延成型、脱脂、拉伸、涂覆、烘干等研发废气分别经集中收集处理后通过 DA002 排气筒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1 限值。 4号楼生产聚酰亚胺塑料及零件制品过程中称量、预热、压制、出模、热处理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中收集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表 5 特别排放限值。 5号楼生产聚四氟乙烯软管产品(内管成型)过程中混料、压胚成型、干燥、烧结、淬火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中收集处理后通过 DA004 排气筒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表 5 特别排放限值。 仪器清洗废水、质子膜研发挤压成型保温废水作为危废处置; 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总排口 DW001 废水中各污染因子应达到**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 2 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资质单位(******公司)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符合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委托专业单位(**建相****公司)利用或处置。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2.16 0 0 0 0 2.16 0
0.216 0 0 0 0 0.21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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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6 0.0178 0 0.0059 0 0.019 0.012 /
1.533 1.3385 0 0 0 2.872 1.339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活性炭吸附(TA00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已经建成 委托******公司于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5日检测
2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TA00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已经建成 委托******公司于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5日检测
3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TA003)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限值 已经建成 委托******公司于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5日检测
4 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TA004)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限值 已经建成 委托******公司于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5日检测
5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TA005) 《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 已经建成 委托******公司于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5日检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综合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已经建成 委托******公司于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5日检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与本市有关规定集中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应委托相关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 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资质单位(******公司)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符合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委托专业单位(**建相****公司)利用或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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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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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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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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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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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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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