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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经开分院新增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9日-2026年6月1日(10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6年5月29日前向我局提出。
一、项目名称:****经开分院新增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项目(重新报批);
二、建设地点:**市经开区群涪中路101号****经开分院医疗综合楼(A区)负二层;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环康源****公司。
联系电话:0816-****809****环境局政务服务窗口)
通讯地址:**市涪****中路(园艺山集中办公区8号楼A区)10—1号
邮编:621000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