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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新路与疏港通道立交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新路与疏港通道立交工程
建设地点:**市**区海新路与疏港通道交叉口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qq.com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05月18日~06月1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邮件或其他方式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