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公司雄安通道项目照明工程
项目编号:****(试)
发布时间:2026-05-18 23:02
发布单位:****、2、3号通道提升改造及连接通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补遗公告
公告标题: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一
公告内容:
******公司:
关于你方咨询“上次购买标书的费用能否充当本次招标的标书费,有关汇款凭证上传平台是否有效”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你方于2026年1月23日向我方账户(收款方名称:****公司****公司,收款方账号:505********002518,开户行:****银行****分行营业部,开户银行联行号:103****50055)汇款500元,用于购买****、2、3号通道提升改造及连接通道工程项目照明工程招标文件。因报名不足3家导致上次招标流标,本次属于重新招标,鉴于两次招标属同一项目、同一标段,你方此前缴纳的标书费可直接用于本次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用,无需再次缴纳,你方提供的该笔汇款凭证上传至平台有效。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