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筛查项目
比选结果公示
根据《****学生视力筛查项目比选公告》的要求,我校于2026年5月18****小组对参选单位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了评审。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学生视力筛查项目
比选人:****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最高限价:10元/人/年(春秋两季共2次),总人数546人(以实际筛查人数为准)
筛查内容:远视力检查、屈光度检查、眼轴长度测量、屈光介质参数测量等
本次比选共有3家单位提交了比选申请文件,评审小组根据评分标准对各单位的资格条件、技术能力、报价及服务方案进行了综合评审,依据《****学校视力筛查项目比选结果汇总表》,最终得分及排名公示如下: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所有参选单位均提供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符合要求。
2.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所有参选单位均提供了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有参选单位均提供了承诺函原件,证明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疗设备,严格遵照《标准对数视力表》(国家标准 GB 11533-2011)、****教育局2026年中小学视力筛查信息报送统一规范执行。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所有参选单位均提供了承诺函原件,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无重大违法记录:所有参选单位均提供了承诺函原件,证明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6.眼科医疗机构资质:所有参选单位均提供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医疗机构资质。
7.现场突发状况应急处置预案:所有参选单位均提供了详细的应急处置预案,符合要求。
8.报价表:所有参选单位均提供了详细的报价表,并对各采购项目及金额进行了说明。
根据评审结果,****综合得分最高,拟确定为本次比选的中标单位。(服务期3年)
本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0日)。如对比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
比选人:****
通讯地址:****(山泉镇东街200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4****0962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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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