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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市委党校单元清湖路等五条道路工程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市****公司 |
| 监测单位 | ****环境****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25)和《****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要求,建设单位已组织召开《****市委党校单元清湖路等五条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向社会各界公开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公示日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相关材料(详见附件)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5日至2026年5月2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工/185****5262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