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19
塑钢窗镶装加层窗(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5月29日9时30分整(**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塑钢窗镶装加层窗(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3万元;
采购内容:塑钢窗镶装加层窗(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工期详见采购需求;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能够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纳税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信誉要求:
(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政府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其他要求:1)投标****公司名义签署合同,****公司名义签署;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8.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2磋商文件600元/本,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9时30分整(**时间)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区洋浦大街6999****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5月29日9时30分整(**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市**区洋浦大街6999****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自由大路6426号
联系人:孙洋
电话:0431-****6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超强街天茂湖峯景小镇商业街M19-105
联系人:赵岩
联系方式:0431-****4744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岩
联系方式:0431-****4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