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医院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供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预算金额:470000.00元
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7、供货(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安装调试完成
8、质保期:≥3年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10、采购范围:采购电子支气管镜1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注册执业章,新成****银行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票据凭证)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2.2 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2.3 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5本次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5 人
四、评标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货(服务)期限 | 报价(元) | 质量标准 | 质保期 |
| 1 | **** | 合同签订后30日安装调试完成 | 468750.00 | 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 3年 |
| 2 | 国药集团河****公司 | 合同签订后30日安装调试完成 | 463000.00 | 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 3年 |
| 3 | 河****公司 | 合同签订后30日安装调试完成 | 468500.00 | 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 3年 |
| 4 | **正大****公司 | 合同签订后30日安装调试完成 | 469200.00 | 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 3年 |
| 5 | **佳****公司 | 合同签订后30日安装调试完成 | 468000.00 | 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 3年 |
4.2定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 定标候选人全称 | 项目名称 | 采购人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 **** | ****电子支气管镜(主机、治疗镜、检查镜)项目 | **** | 2024.6.21 |
| 国药集团河****公司 | **省******集团总医院医学装备采购项目 | **省******集团总医院 | 2023.8.31 |
| ****学院****医院多功能血管超声仪等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 ****学院****医院 | 2024.3.5 | |
| ****医院购置医疗设备项目 | ****医院 | 2023.5.12 | |
| ****医院电子内镜项目 | ****医院 | 2026.1.27 | |
| 河****公司 | 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 黑****中心医院 | 2025.****.28 |
| **正大****公司 | ****医院重症救治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医院 | 2025.7.1 |
| **佳****公司 | 粤港澳大湾区**(**)****基地优质生活圈医疗建设项目-****保健院高质量发展项目(医疗设备购置) | ****保健院(**县****服务中心) | 2025.8.22 |
4.3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全称 | 响应情况 |
| 1 | **** | 响应 |
| 2 | 国药集团河****公司 | 响应 |
| 3 | 河****公司 | 响应 |
| 4 | **正大****公司 | 响应 |
| 5 | **佳****公司 | 响应 |
4.4否决投标情况及原因:无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六、公示时间: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1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提出投诉。
本公告同时在《****医院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省**市顺河区汴京大道10号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方式:0371-****072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中心13号楼105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85****7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