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6〕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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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政府关于申报的请示》(燕政发〔2026〕32号)及其附件收悉。****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燕子墩乡简泉村生态修复及历史废弃矿山治理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的实施可以修复受到破坏的生态系统,包括对现有存在滑坡、崩塌、塌陷的地质灾害区域进行重塑,恢复现有地形地貌,恢复山体生态,减少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发生。因此,项目的实施十分必要。
三、项目建设地点
**区燕子墩乡简泉村
四、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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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形地貌整治工程、草地生态修复工程、村庄生态修复工程、生态道路建设工程、防火监测平台建设工程、灌溉工程和首部工程6项工程内容。
六、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期:2026年8月-2027年7月
养护期:2027年8月-2028年7月
七、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1777.1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1524.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5.45万元,预备费17.6万元。
资金来源:******厅矿山治理资金,不足部分计划争取一般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等。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因项目建设地周围存在自治区级文物,你单位因及时对接**区文旅部门,开展文物保护评估相关工作,涉文物相关手续未取得前,不得开工建设。
(五)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相关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管理局
2026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