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19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审批
辽宁-朝阳-朝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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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19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时间:2026-05-19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我局拟对****一般工业固废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9日—2026年5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21-****300

通讯地址:**市**区人民路1B****服务大厅)

邮编:122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一般工业固废治项目 **县杨树湾镇 **** **市****公司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00236.5m2,填埋工程占地85649.5m2,拟建设一座库容约为280万立方****填埋场,****填埋场道路等设施。处理对象为二类一般工业固废,填埋种类主要为:SW01冶炼废渣(钢渣、钛渣、水渣等);SW06脱硫石膏;SW10磷石膏;第99类其他废物(脱硫白灰、硫磺膏);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铸造砂废砂、布袋);其他各类无定量来源且符合II类场入场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SW03炉渣、SW05尾矿等。处理能力为28万立方米/年,每年处置各类二类一般工业固废质量约40万吨, 大气:项目大气影响主要来自填埋作业、物料运输及分拣车间产生的扬尘,无组织排放以TSP为主。拟采取分区作业、及时覆盖、洒水抑尘,控制作业面不大于 50m×50m;分拣车间破碎、筛分、磁选工序设集气罩与布袋除尘器,废气经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运输车辆密闭、出场冲洗、道路定期清扫洒水。经预测,厂界颗粒物可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周边居民区及保护目标无明显影响。水:废水主要为渗滤液、洗车废水、生活污水。渗滤液全部收集至防渗池,由罐车密闭外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于农田施肥。项目采用HDPE 膜 +压实粘土复合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并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建立长期监测制度。可有效防范渗滤液污染地下水与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可维持现有质量等级。噪声:噪声源为填埋机械、运输车辆及分拣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运输车辆限速禁鸣,夜间不作业。厂界噪声可满足1类区标准,项目距最近村庄800米以上,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洗车污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洗车污泥属危险废物,单独暂存、台账管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严格分类分区填埋,严禁混入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实现全过程规范化管控。土壤:施工期减少植被破坏,及时洒水降尘、拦挡护坡;运营期严控扬尘与渗滤液,防止土壤污染;封场后实施覆土绿化与生态恢复,种植适生乡土植被,提升区域植被覆盖率。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与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影响可逐步恢复改善。生态环境:本项目在现有用地范围内实施,不新增占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特殊保护目标,不占用农田,不占用公益林,周围植被以灌木和杂草为主。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范围,将施工区控制在现有的土地范围内。通过加强管理、合理放线等措施,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建设完成后,对内部空地和场界四周加强绿化,以乔、灌、草等相结合的形式,增加植被生态系统的多样性。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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