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现将对“**县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云服务网络专线项目”征集文件的更正内容发布如下:
质疑事项1: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答: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质疑事项2:第一章采购公告”-供应商资质要求3、****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条信誉要求1-6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对应位置的第3条中无1-6项。
答: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质疑事项3:招标时长设置不合规。招标信息发布日期为2026-05-13 16时56分,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7日17时00分,时长不足5日。标书代写
答: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质疑事项4:技术标中云网协同方案(15分)与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关系不大,本次招标内容为网络专线项目,并非云网一体项目,云业务已有一家单位在实施,此项设置不合理,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
答: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质疑事项5:报价评审设置不合理。本次招标报价评审中4、评标基准价F=通过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招标内容为专线业务属于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设置平均值,****政府单位通过招标节省资金的目的。标书代写
答:本项目为未达到该限额标准的项目,采购人可以自行组织采购,采购人可采用自定义原则设置评标办法,故质疑条款不予修改,执行原招标文件要求。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6:业绩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涉嫌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是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征集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更正与征集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公告为准。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附件: 答疑澄清文件-**县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云服务网络专线项目.doc
采购人:****
联系人:姚主任
联系方式:0550-****625
代理机构:****
联系人:卜工、王工
联系方式:136****2650、188****4232
邮箱:****@qq.com
时间: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