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云服务网络专线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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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云服务网络专线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现将对“**县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云服务网络专线项目”征集文件的更正内容发布如下:

质疑事项1: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答: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质疑事项2:第一章采购公告”-供应商资质要求3、****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条信誉要求1-6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对应位置的第3条中无1-6项。

答: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质疑事项3:招标时长设置不合规。招标信息发布日期为2026-05-13 16时56分,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7日17时00分,时长不足5日。标书代写

答: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质疑事项4:技术标中云网协同方案(15分)与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关系不大,本次招标内容为网络专线项目,并非云网一体项目,云业务已有一家单位在实施,此项设置不合理,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

答: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质疑事项5:报价评审设置不合理。本次招标报价评审中4、评标基准价F=通过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招标内容为专线业务属于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设置平均值,****政府单位通过招标节省资金的目的。标书代写

答:本项目为未达到该限额标准的项目,采购人可以自行组织采购,采购人可采用自定义原则设置评标办法,故质疑条款不予修改,执行原招标文件要求。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6:业绩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涉嫌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是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征集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更正与征集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公告为准。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附件: 答疑澄清文件-**县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云服务网络专线项目.doc


采购人:****

联系人:姚主任

联系方式:0550-****625

代理机构:****

联系人:卜工、王工

联系方式:136****2650、188****4232

邮箱:****@qq.com

时间:2026年5月19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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