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古城院落及门面公开竞价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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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落及门面公开竞价招租公告

为规范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盘活**院落及门面资产,优化**商业布局,现对****门面进行公开竞价招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标的为****院落及门面资产,具体信息详见下表,标的均以现状招租,竞租人可自行实地勘察,参与竞租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及全部已知、潜在风险。

标的序号

位置 / 门牌号

参考面积(㎡)

竞租起拍参考价

(元 / 年)

竞拍保证金(元)

1

西关64号

75.5

42000.00

10000.00

2

西关76号

89.48

44000.00

10000.00

3

西关78号

15.82

13100.00

5000.00

4

南街4号

70.17

46000.00

10000.00

5

**巷 58 号

111.11

30240.00

10000.00

6

**巷 73 号

128.94

47250.00

10000.00

注:南街4号标的房屋交付(起租)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该房屋二楼产权归属于第三方(非招租方所有),不在本次竞租范围内。竞得人(承租人)不得擅自使用二楼空间,否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租赁期限

本次招租院落租赁期限为5年,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续租权,承租人需在租赁期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招租方,逾期未告知视为自动放弃优先续租权。

三、竞租人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企业法人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参与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3.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1)曾因违反与招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的;

(2)拖欠国有资产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未结清的;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四、报名相关事宜

1.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9 日-2026年6月1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2. 报名地点:**市**西**段66号(B栋6楼614资产管理部)

3. 报名须提供资料:

个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须备查)。

单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原件均须备查)。

4.竞租保证金:

(1)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需备注 “****院落 XXX 号竞租保证金”,XXX 填写标的门牌号),缴纳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逾期未缴纳视为报名无效。标书代写

(2)保证金处理: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需在签约当日补足)。

(3)交纳账户:

户名:****

开户行名称:****银行****公司**支行

开户行账号:921********018199

五、竞租时间及地点

竞租时间:2026年6月2日上午10:00

竞租地点:**市**西**段66号B栋6楼会议室

竞价规则:竞价现场将公布标的最终核实面积、正式起拍价等核心信息,竞租人现场确认后参与竞价,竞价事宜以现场公布为准,遵循价高者得原则,具体竞价事宜以现场公布为准。

六、注意事项

1.竞得结果将按规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需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与招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完成首期租金(首期支付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含补足差额)的缴纳;

2.竞得人未按上述要求按时签约、缴款的,视为放弃租赁经营权,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方有权重新组织竞价;

3.竞得人需合法合规使用租赁资产,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活动,不得超出房屋使用范围,严格遵守**市**保护相关规定;

4.鼓励开展文化体验、特色餐饮、非遗展示、精品民宿等符合**风貌的经营项目,经营业态及装修改造方案需在实施前报招租方及**保护相关部门备案,未经备案不得擅自实施;

5.竞得人应自行核查标的经营相关的行政审批、许可等要求,招租方不承担相关指引责任,因未取得相关许可导致的经营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招租方对标的仅作现状展示,不承担标的资产的质量、瑕疵等任何担保责任,竞租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充分知晓并承担标的全部潜在风险。

7.租赁标的按现状移交,竞得人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完成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后,由招租方按现状办理移交手续。竞得人应在移交当日现场验收并签字确认。移交后,竞得人不得以水电不通、线路老化、房屋结构瑕疵、装修改造条件不足等任何理由拒绝支付租金或要求减免租金、解除合同。 若移交后出现需由供水、供电、市政、产权单位等协调解决的问题,招租方可予以必要协助,但不因此减免竞得人按期足额支付租金的义务,亦不构成招租方的违约或瑕疵担保责任。

七、咨询电话

资产管理部:0834-****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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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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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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