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5月18日)

审批
福建-福州-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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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5月18日)
时间:2026-05-18 17:47
****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5月1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7830

传 真:0591-****7830

通讯地址:****区高桥路69****中心****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时****基地项目(一期扩建)

**县

****

****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省**市**县**镇岐鹤南路1号,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已有厂房,购置国际领先的新能源电池智能制造生产装备,投产后形成年产能约60GWh新能源电池生产能力。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各类生产废气有效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阴极制浆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引至24米高空排放,危废贮存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真空干燥废气一次注液废气二次注液废气三次注液废气导热油锅炉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分别引至30米高空排放;涂布烘干废气使用“冷凝回收+沸石转轮吸附”处理达标后引至24米高空排放;后工序抽真空废气使用“冷凝除油+滤筒除油+二级碱洗+一级水洗+RTO+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30米高空排放;极片安全处置废气经1套“一级脉冲布袋除尘器+一级碱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30米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站废气使用1套“碱喷淋+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 NMP储罐呼吸废气进行NMP储罐氮封。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建设完善污水及雨水收集处理系统,规范化建设废水排放口。项目阴极设备清洗废水废阴极极片浸泡废水空压机冷却塔废水经阴极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阳极设备清洗废水其他设备清洗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后工序工具清洗废水经经阳极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均全部回用,不外排;冻水冷却塔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纯水设备反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及食堂含油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福****处理厂集中处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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