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19 09:3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市新能源绿色船舶智造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0日-2026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058****环境局)
通讯地址:**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
| 项目名称 | ******市新能源绿色船舶智造建设项目(一期)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码头工业城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励****公司 |
| 建设项目 概况 | 本项目属**工程,设计生产规模为每年建造17艘新能源船舶。 本项目建设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四个部分。主体工程主要为生产车间区地块**2#生产车间、3#数控车间、4#砂房车间、5#油漆车间、12#预舾装场等,船台区地块**14#船台、15#船台、16#船台、17#船台等。辅助工程主要为生产车间区地块**1#宿舍楼、8#气瓶间、9#变电站等,船台区地块依托租赁的**邦尼****公司1号办公楼、4号宿舍楼等。储运工程主要为生产车间区地块**7#油漆库、11#材料堆场、13#分段堆场等。****园区供水工程、供电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措施、废水处理措施,生产车间区地块**6#危废库(60m2)和一般固废间(100m2)、船台区地块依托**邦尼****公司现有危废暂存间(20m2)和一般固废间(100m2),生产车间区地块**初期雨水池(300m3)和事故应急池(120m3)、船台区地块**初期雨水池(600m3)和事故应急池(120m3)。 本项目总投资为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350万元,占总投资的1.35%。本项目劳动定员200人,工作制度为320天/年,每天三班,每班8小时制,年生产7680h。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喷砂废气经旋风除尘+滤筒除尘+DA001排气筒处理;室内涂装油漆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DA002排气筒处理;6#危废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DA003排气筒处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DA004排气筒处理;3#数控车间切割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7号车间切割废气经水床工艺处理;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打磨废气经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船台室外涂装废气经移动式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 项目室内涂装油漆废气中有组织颗粒物(漆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速率)执行20mg/m3(0.8kg/h);喷砂废气有组织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速率)执行30mg/m3(1.5kg/h);有组织甲苯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速率)执行10mg/m3(0.2kg/h);有组织二甲苯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速率)执行20mg/m3(0.8kg/h);有组织正丁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80mg/m3;有组织甲基异丁基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80mg/m3;有组织异丁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20mg/m3;有组织苯系物、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标准限值;有组织臭气浓度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1000(无量纲);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限值。 项目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厂界监控点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满足:颗粒物0.5mg/m3、甲苯0.2mg/m3、二甲苯0.2mg/m3、苯系物0.4mg/m3、甲基异丁基酮0.7mg/m3、醋酸丁酯0.5mg/m3。 (二)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园区污水处理厂进****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产车间区地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园区污水处理厂进****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船台区地块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园区污水处理厂进****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要求,最终排入长江。 (三)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焊机、切割机、折弯机、风机等。通过采取采购时选择高效低噪音设备,并在安装时增加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要求厂家生产厂家提供配套的隔音罩和消音器;加强生产车间门、窗的密闭性,以增加对生产设备产生噪声的隔声作用;在转动设备的机座安装减振垫,机体与管道处安装软性接头,降低因设备振动产生的噪声。 项目生产车间区地块东厂界、西厂界、北厂界以及船台区地块南厂界噪声贡献值昼、夜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生产车间区地块南厂界以及船台区地块东厂界、西厂界、北厂界噪声贡献值昼、夜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中废钢砂、除尘器收尘、废滤筒、废金属边角料、沉降金属尘、废泥渣、焊渣为一般固废,****公司综合利用;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刷具、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隔油池浮油为危险废物,交由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地方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本项目生产车间区地块**6#危废库(60m2)和一般固废间(100m2)、船台区地块依托**邦尼****公司现有危废暂存间(20m2)和一般固废间(100m2)。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一般固废贮存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工程设计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设备,实施清洁生产,防止跑冒滴漏,防止污染物泄漏;厂区道路硬化,注意工作场所地面、排水管道、废水收集池的防腐防渗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及相应的标准规范施工,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厂区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布置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漏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入渗地下。项目重点防渗区主要为油漆车间、油漆库、危废暂存间、隔油池、化粪池、污水管道等,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0m,渗透系数K≤1×10-7cm/s的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一般防渗区主要为生产车间、数控车间、材料堆场、一般固废间等,按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简单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办公楼、厂区道路等。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措施,完善专门的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措施,并应与其它应急预案相协调。一旦发现污水渗漏等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地下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结合周边民井,建立地下水环境长期监测网络;排污管道尽量做到“可视化”,一旦排污管道出现泄漏可得到及时发现和控制,可降低污水渗漏等地下水污染事故的概率。 (六)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对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及环保设施等区域采取严格的硬化及防渗处理;采取高效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故障后立即停工整修;在厂区内及周边种植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利用植物吸附作用减少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物质主要为油漆中的甲苯、二甲苯、乙苯、环己酮、丁醇、溶剂油、铜及其化合物、丙烷、油类物质等物质。在原料的运输、仓储和使用过程中,如管理操作不当或意外事故,存在着中毒、火灾等事故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有毒有害物质外泄,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环境影响。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判定,该项目环境风险综合潜势为Ⅰ类,综合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和《建筑设计通用规范》(GB55037-2022),做好相应的防火措施;车间应配备粉尘浓度报警装置,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系统及消防报警控制系统;本项目生产车间区地块**一座初期雨水池(300m3)和1座事故应急池(120m3),船台区地块**一座初期雨水池(600m3)和1座事故应急池(120m3),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停止生产,在进行应急救援之前,打开连接事故应急池管道的阀门,同时启用事故应急排污泵,将废水收集至事故应急池,确保消防废水、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不会进入外环境。建设单位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废水收集池,一旦产生消防废水应收集至消防废水收集池经处理达标后方能外排,严禁消防废水不经处理直接外排。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平时不能作其它用。加强化学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及时修订企业环境应急监测计划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 (八)设置防护距离 据《报告书》测算,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2#生产车间、3#数控车间、4#砂房车间、5#油漆车间、船台区、7号车间分别往外50m。根据《报告书》,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点,满足防护距离要求。 (九)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根据《报告书》,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入长江。外排废水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间接排放)。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TSP、PM10、PM2.5、甲苯、二甲苯、TVOC等叠加现状浓度、在建拟建源后,短期浓度、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能符合相应标准。 根据《报告书》,项目投产后,正常情况下建设项目有相应防渗设施,项目产生的污水不会进入地下水中,对地下水造成的影响较小。在非正常状况或事故状况下,废水通过池底发生渗漏的量会逐渐增加,渗漏进入含水层中的污染物的迁移扩散距离越来越大,可能会对项目区及其下游的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因此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分区防渗做好重点区域重点防渗,防止非正常工况发生,且要求按照自行监测指南进行自行监测,根据自行监测数据能及时发现事故,及时处理。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涉及可能污染土壤环境的特征污染物甲苯、乙苯、二甲苯和石油烃,甲苯、乙苯、二甲苯对土壤环境污染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石油烃对土壤环境污染途径主要为垂直入渗。项目运营5-30年后周围影响区域土壤中甲苯、乙苯、二甲苯累积量和本底值小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项目在运营期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后,对占地范围内及占地范围外1.0km范围内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投产后,生产车间区地块东厂界、西厂界、北厂界以及船台区地块南厂界噪声贡献值昼、夜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生产车间区地块南厂界以及船台区地块东厂界、西厂界、北厂界噪声贡献值昼、夜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以上环保措施是可行的。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
| 公众参与 情况 | 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