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保险承保服务项目
二、相关标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的重要指示,积极探索保险行业支持创新创业发展新路径,建立健全创新创业保险机制,为初创型科技企业和青年人才提供“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风险共担模式,持续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现以政府财政出资补助的方式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保险承保服务项目。本项目试行期一年,预算为****250元/年。
三、技术规格:1、保险对象:
1.1初创型科技企业:在**区注册成立不超过 10 年,招用45周岁以内的**市高层次人才或**区骨干人才满1 年,以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为核心驱动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1.2青年人才:
(1)45 周岁以内,入职**区初创科技型企业满 1 年,并被认定为**市高层次人才(ABCD 类)和**区骨干人才(E 类)。
(2)45 周岁以内,持有**区初创科技型企业股份 1 年以上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或者股东(合伙人)。
2、保险内容:
| 险种 |
保险责任 |
保额 |
年费率 |
保费 |
| 关键研发设备损失险 |
保险期内,对由于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工人、技术人员操作错误、缺乏经验、技术不善、疏忽、过失、恶意行为;离心力引起的断裂;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感应电及其他电气原因造成的关键研发设备损失给予赔偿。 |
根据企业设备清单确定保额,单个企业最高保障额度100万元 |
2.5% |
保额*年费率 |
| 研发中断损失险 |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火灾、爆炸;雷电、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原因,造成关键研发设备损毁、灭失或丧失使用功能以及存储于其中的科研资料丢失,导致研发项目的研发工作中断,对被保险人能够恢复到损失发生前研发状态所需要的合理必要的研发费用给予赔偿。 研发中断损失补偿包括: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被保险人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通过外包、**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或与之**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6.6万元,单个企业赔偿总额限16.6万元 |
无 |
5000元 |
| 创业失败生活补助险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创业失败,经认定后,****公司提出生活补助请求,保险人根据保险单的约定赔偿生活补贴。 |
每人5万元,单个企业投保人数不超过5人。 |
无 |
1250元/人 |
3、保费补贴: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初创型科技企业和青年人才投保的,****政府承担全额保费。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付款人:****
2、付款方式:据实结算。投保时,中标人对通过采购人联合评审的企业出具保险单,汇总投保企业相关材料,向采购人提交保费申请。采购人对保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保费拨付至中标人。
3、服务期限:一年。
五、服务标准:1、理赔流程
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经调查核实属于保险责任的,则启动赔付。
1.1出险报案
(1)被保险人自主报案。
(2)采购人发现上报。
1.2调查核实
保险公司根据报案信息和相关资料,在第一时间对被保险人启动调查流程,并出具调查报告和相关处理意见;将处理结果反馈至采购人。
1.3快速理赔
在现场查勘、定损工作中,中标人应缮制快速理赔单证并存放入保险理赔档案。
2、服务要求
2.1加强宣传引导
保险机构加强**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保险宣传的力度,提高**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保险政策知晓度,增强创新创业企业风险保障意识,积极引导创新创业企业投保。
2.2明确保险责任
保险机构应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为创新创业企业应对创业失败风险保驾护航。对保险事故进行客观、公正、合理的定损,切实提高承保理赔效率,及时拨付赔款。
2.3严禁弄虚作假
严禁虚假投保、违规投保等行为,保险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追溯弄虚作假者责任。
六、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验收。
七、其他要求:1、本项目按实际投保清单据实结算,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按照方案制定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服务,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未作出承诺的,其投标无效。(格式自拟)标书代写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