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征集第二批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专家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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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下一步做好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决定面向全市公开征集一批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工作职责 1.参与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县级初验、市级验收,承担现场踏勘、调查评价、报告编制等工作。 2.参与全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监督检查、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3.参与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工作效果调研评估与指导。 4.****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工作。 二、专家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责任心强,廉洁自律。 (二)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包括但不限于土壤学、植物营养学、土地**管理、土地整治工程、农业**与环境、农田水利工程、地理信息科学、环境工程、分析化学等专业)且在该专业领域连续工作5年(含)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熟悉耕地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能认真按要求履行评审、咨询、检查、验收等工作职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有参与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近5年内未被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标书代写 (五)非公务员。 三、推荐程序及管理 **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按照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比选确定、动态管理 的原则进行组建和管理。 (一)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的专家均可报名申请加入**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并如实填报《**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 (二)各单位对本单位专家提交的《**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专家申请表》核实把关,并填写《**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5月31日前将电子版+PDF盖章版,通过邮箱****服务中心农业综合开发科(nkb@dy.****.cn)。 ****农业农村局对各单位推荐的专家进行审核比选(比选规则及入库名额由比选专家组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提出市级专家库初步人员名单,****政府网站公示5日,公示期满后,确定专家最终名单。 (四)**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责任追究、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职、主动退出等原因之一的,以及其他原因不合适继续担任市级专家的,取消专家资格,并适时补充其他符合条件的专家加入市级专家库。 联系人:张广月 ****137 附件:附件1:**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专家申请表.docx 附件2:**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docx ****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