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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路(**路-护城路)建设工程答疑2
各投标人:
****经济开发区**路(**路-护城路)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答疑如下: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与2.3.1编列内容更正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和****交易中心网站发布”;10.2编列内容更正为“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要求详见本章附件《**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2. 投标制作软件中商务文件投标函4(8)“工程竣工结算时,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按照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本条适用执行合建监管〔2024〕13号文项目)”与招标文件“工程竣工结算时,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按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表述不一致。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招标文件为准,自行调整。标书代写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开发区**路10号
联系人:李龙
联系方式:0551-****7237
招标代理机构:**县****公司
地址:**省**市**县****服务中心四楼B区
项目负责人:李博凌
联系方式:0551-****0516
2026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