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2026年5月18日)

审批
湖南-长沙-长沙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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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2026年5月18日)

发布时间 : 2026-05-18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石墨负极材料高温再生修复提纯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星沙三一路2****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贸****服务局)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01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石墨负极材料高温再生修复提纯项目

**经开区凉塘东路1335号山河工业城三期内

****

****公司

****石墨负极材料高温再生修复提纯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依托现有工程生产厂房并租赁山河工业城三期两栋已建的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厂区总占地面积22713m2,其中本次扩建新增建筑面积792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扩建人造石墨规模化生产线,年产人造石墨3560t/a;同步改建现有工程干燥工序的原材料,沥青替换为与本次扩建生产线一致的多糖类化合物。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水环境影响:无生产废水外排,脱硫碱液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处理氯气的碱液喷淋水定期外排做危废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山河工业城三期的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项目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扩建项目烘干废气依托现有工程的“低氮燃烧器+布袋除尘1#”设施处理达标后,由2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机械细磨、气流粉碎、整形工序颗粒物均经密闭管道收集,依托各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包覆造粒工序废气依托现有工程的“TO直燃式焚烧器1#+双碱喷淋脱硫1#+除雾器1#+活性炭吸附1#”设施处理达标后,经20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碳化废气、石墨化废气依托现有工程的“TO直燃式焚烧器2#+双碱喷淋脱硫2#+除雾器2#+活性炭吸附2#”处理达标后,经20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石墨化提纯废气经新增的“两级碱液喷淋+除雾器3#+活性炭吸附3#”处理达标后,经28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筛分除磁粉尘依托密闭车间配套的布袋除尘设施统一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二次高温碳化工序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TO直燃式焚烧器3#”,由20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干燥工序废气依托“碱液喷淋1#”设施处理达标后,由20m排气筒(DA004)排放;实验检测废气通过半密闭通风橱后,由25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设备运行过程产生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控制噪声,并加强维护保养等措施后,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由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废焦油、碱液喷淋废液、实验设备清洗废水、实验检测废物、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含油废抹布、手套,收集暂存于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按环卫部门的规定集中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走。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2

湖****公司电池包项目涂装生产线

****开发区龙峰南路106号厂房103室

湖****公司

******公司

湖****公司拟投资500万****开发区龙峰南路106号厂房103室建设电池包涂装生产线项目。项目建筑面积5000m2,主要建设2条先进的表面处理生产线(1条电泳线、1条喷PVC/喷粉线),设计规模为20万套工件/年,以配套周边新能源汽车产业。

1、水环境影响:本项目涂装废水经自建废水设施(芬顿氧化+生化AO池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处理厂;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达****处理厂。本项目废水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电泳废气、电泳烘烤废气、经大旋风二级回收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的喷粉废气、喷PVC废气、喷PVC/喷粉烘房废气(含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统一排入废气处理设施(“气旋喷淋+干式过滤+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蒸汽发生器安装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产生噪声经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四周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建设1处危废暂存间和1处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含油滤渣、废过滤袋及过滤介质、陶化渣、电泳渣、废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过滤袋、其他沾染性废物等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水处理污泥、废催化剂经危险属性鉴别后确定管理方式,在未鉴别前,参考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废滤芯、未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等一般固废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或委托第三方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

注:1、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贸****服务局)

2026年5月1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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