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3********00449XQ-****0513-000463-2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05-19 10:04:11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001 | ****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 | 公开招标 | 3900.0 |
关于“****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的提问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就招标文件匿名提出的问题回复及澄清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近五年内获得一次国家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包括国家级 AAA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称号的得 1.5 分;近五年内获得省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包括省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每有 1 个得 1.2 分;近五年内获得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市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包括市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或市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的,每有 1 个得 0.9 分。” 请问:我单位提供的标准化示范工地(**省园林绿化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与本项目属于同一范畴是市政公用工程)不能一一对上,是否认可
回复:不予认可。
问题2:该项目是否提供品牌推荐表和技术规格书没有品牌推荐表的话是否投标人自主选择设备品牌
回复:本项目品牌推荐表和技术规格书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原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三、望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本澄清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霍****管理处、**县矿产****公司、**大别山乡村****公司
地址:**省**市**县住建大厦11楼、**县住建大厦10楼、**县住建大厦13楼、**省**市**县**镇迎驾大道西路10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项先生
电话:0564-****953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国投大厦2楼
项目负责人姓名(受理异议人):徐**
电话:0564-****033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委员会(**县****管理局)
地址:****中心主楼11楼
电话:0564-****057
2026年5月19日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处理厂﹒﹒﹒变更公告.pdf |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品牌推荐表和技术规格书.doc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