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
****工业园储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工业园储能项目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位于**区南屏镇科信路88号的南屏专精特新产业园内,拟建1套集装箱式储能系统,容量为630kW/1283.4kWh,并配套建设1台800kVA箱变,满足该项目储能设备每天两充两放的需求。建设内容包括储能工程、变配电工程、电缆线路工程等。
二、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按建设单位申报的钛酸锂方案测算,该项目投资估算控制在749.96万元以内。其中:**工程费613.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1.05万元,基本预备费35.71万元。
资金 由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三、工程批复主要依据文件
(一) 《****工业园储能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意见》;
(二)《区领导研究格力****公司储能产品推广事宜会议纪要》(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5〕61号);
(****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支持格力****领导小组第二次联席会议工作备忘》 (2025 年 9 月16 日);
(四)《****工业园储能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的申请函》及相关资料。
四、要求和建议
(一)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政府议事决策规则(2025 年修订)》等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初步设计、概算审批、预算审核等相关工作,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二)请贵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着力增强安全意识,全面夯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举措,做好安全预警和防范,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不得以赶进度为由牺牲安全或者放松安全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助推我区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
(三)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 30 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四)其他事项详见绩效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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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