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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311937 | 建设单位法人:魏勇舟 |
| 卢丽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路4号 |
| 2020年第四批零散井项目(三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县 |
| 经度:118.37352 纬度: 37.3943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1-24 |
| 东环建审〔2020〕508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7-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200 |
| 165.9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31193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733454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733454G | 竣工时间:2026-01-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lof.****.com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环评设计共部署64口井(其中油井54口,注水井10口),其中新钻井50口(其中新钻油井42口,新钻注水井8口),侧钻井13口(其中油井11口,注水井2口),探井转开发井1口,钻井总进尺115158.3m,分布在18座老井场及13座**井场内,**采油井口装置54套,注水井口装置10套,**40m3电加热高架罐18座、60m3电加热高架罐15座,40m3高架注水罐1座,**Φ89×6mm单井集油管线540m,Φ76×4mm单井集油管线360m,Φ73×5.51mm单井集油管线280m,Φ114×4mm集油管线345m,Φ76×11mm注水管线2050m,Φ160×14.6mm注水管线1000m,Φ68×9.5mm注水管线2900m,另外配套建设供电、自控、消防等设施。最大产油量5.74×104t,产液量22.49×104t。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工程共新钻井42口(油井36口、注水井6口),侧钻井13口(油井9口、注水井4口),探井转生产井1口,分布于12座**井场、依托18座老井场。**42套油井井口装置,10套注水井井口装置;**40m3电加热高架罐6座,40m3高架多功能罐9座,**水循环电加热炉8座。**集油管线8.145km,**掺水管线4.292km,**注水管线4.716km,另外配套自控、通信、道路、供配电等工程。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产油量为3.2822×104t/a,产液量为25.5158×104t/a。 |
| 变动情况:新钻井减少8口。抽油机数量减少15台,井口装置减少12套,产油量减少2.4578×104t/a、产液量增加3.0258×104t/a。**集油管线增加6.620km,单井掺水管线增加4.292km,40m3电加热高架罐减少3座、60m3电加热高架罐减少15座,水循环电加热炉增加8座;单井注水管线减少1.234km,40m3高架注水罐1座减少1座。变动原因:地下油藏具有隐蔽性,根据含油储层位置、厚度、工程施工难度等调整了本项目开发的井数,相应配套设施减少、产油量减少、产液量较环评设计增加但总规模未增加30%及以上。部分井场由拉油改管输,优化了集输流程,**集油管线长度增加,高架罐减少,减少了装载废气排放。部分井场采取掺水降粘、电加热方式,不产生污染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有杆泵举升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有杆泵举升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施工期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油气集输过程须采用密闭工艺,在油井井口设置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送入集油干线。厂界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废水:施工期产生的钻井废水、作业****处理站处理后,再经王岗联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得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收集后送至王岗联合站处理。生活污水采用旱厕,清掏用做农肥。运营期的采出水、作业废水和闭井期的清管废水送至现河首站、**联合站、郝现联合站、史南联合站、王岗联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注地层,不得外排。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布局钻井现场,确保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运行期间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修井作业在夜间不得施工;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固废:废弃泥浆和钻井废弃岩屑,临时贮存于泥浆罐中,采用“泥浆不落地”处置工艺,****处理站进行处理,固相、施工废料为一般固废,规范处理及利用。压裂****处理站处理后,再经王岗联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得外排。油泥砂、废沾油防渗材料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贮存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①施工过程中采取了遮挡、洒水降尘等措施,严格控制了扬尘污染,满足《**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年1月24日)的有关要求;②油气集输采用密闭工艺,油井井口均安装了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加强单井集输管线的巡检,定期检修阀门,无跑冒滴漏现象,有效减少气体的排放。经监测,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限值要求。废水:①本项目三期工程钻井过程中采用了“泥浆不落地”集中处置工艺,钻井泥浆大部分循环利用,不能循环利用的,以废弃泥浆的形式(包括钻井废水和钻井固废)分别拉运至天正****公司、胜利****集团有限公司、**市新鲁****公司、**市****公司、******公司进行压滤处理。压滤后的液相****钻井队回用,部分****工业园排污管网,****油厂****处理站预处理,再经永一联合站采出水站处理达****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处理厂处理。②本项目三期工程施工作业****处理站处理后进入王岗采出水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③本项目三期工程管道试压废水依托生产流程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④本项目三期工程生活污水依托施工设置的移动厕所,定期清掏,不外排;⑤本项目三期工程运营期的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依托王岗、史南、草南、郝现联合站采出水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⑥经核实,本项目三期工程闭井期未进行清管作业,不产生清管废水。噪声:本项目三期工程施工期部分井场钻井采用网电钻机,同时加强了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部分井场采用了电潜泵代替普通抽油机,采取了底座加固、旋转设备加注润滑油,并且运营期间通过加强设备维护,使其保持在良好运营状态。修井作业时,优先选用低噪声修井机,修井作业夜间禁止施工(需连续作业的除外),能够有效降低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经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固废:①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废弃泥浆(包括钻井固废和钻井废水)一起拉运至天正****公司、胜利****集团有限公司、**市新鲁****公司、**市****公司、******公司集中处置,治理合格的固相部分暂存在胜华场地堆存、山****公司、**惠泰****公司、**慧人****公司、**中****公司综合利用。②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废料拉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理。③本项目三期工程未进行压裂作业,不产生压裂废液。④本项目三期工程油泥砂随产随清,委托****公司无害化处置。废防渗材料暂存**管理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经调查,****油厂在危废处置过程中严格执行了转移联单制度,贮存满足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 |
| 根据实际井位,部分钻井废水处置地点发生变化,处置方式未发生变化;本项目一期工程梁60-侧斜28井进行了酸化作业,新增了酸化废液,均已妥善处置,未外排;本项目未进行压裂作业,不产生压裂返排液;根据实际井位调整了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液处理地点,但均合理处置,未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油泥砂不再暂存,随产随清,减少了对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风险。本项目三期工程废防渗材料暂存地点发生变化,贮存地点由郝现油泥砂贮存场、王岗油泥砂贮存池分类暂存变为**管理区危废暂存间,废防渗材料暂存地点发生变化,最终处置效果没有变化,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按照《**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要求进行施工,进一步优化管线路由,避让居民区、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闭井期油井架、水泥台、电线杆等地面设施拆除;采用水泥将全井段封固;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自行监测计划及关于土壤环境保护的源头控制措施、过程防控措施和跟踪监测措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三期工程管线路由不涉及居民区、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本项目三期工程不涉及闭井期。本项目三期工程在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了报告表中提出的自行监测计划及关于土壤环境保护的源头控制措施、过程防控措施和跟踪监测措施,降低了土壤环境影响。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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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11.19 | 0 | 0 | 0 | 0 | 8611.19 | 0 | / |
| 3.502 | 0 | 0 | 0 | 0 | 3.502 | 0 | / |
| 6.25 | 0 | 0 | 0 | 0 | 6.25 | 0 | / |
| 0.436 | 0 | 0 | 0 | 0 | 0.436 | 0 | / |
| 290.834 | 0.0131 | 0 | 0 | 0 | 290.847 | 0.013 | / |
| 1 | 油套联通套管气回收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废弃泥浆和钻井废弃岩屑,临时贮存于泥浆罐中,采用“泥浆不落地”处置工艺,****处理站进行处理,固相、施工废料为一般固废,规范处理及利用。压裂****处理站处理后,再经王岗联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得外排。油泥砂、废沾油防渗材料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贮存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 ①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废弃泥浆(包括钻井固废和钻井废水)一起拉运至天正****公司、胜利****集团有限公司、**市新鲁****公司、**市****公司、******公司集中处置,治理合格的固相部分暂存在胜华场地堆存、山****公司、**惠泰****公司、**慧人****公司、**中****公司综合利用。②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废料拉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理。③本项目三期工程未进行压裂作业,不产生压裂废液。④本项目三期工程油泥砂随产随清,委托****公司无害化处置。废防渗材料暂存**管理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经调查,****油厂在危废处置过程中严格执行了转移联单制度,贮存满足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 |
| 1 |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永久占地面积。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本项目三期工程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已严格落实了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在施工期严格按照要求设计施工,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尽量减少对地表的碾压。经现场调查,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整,井场、管线周边植被已经恢复。 |
| 1 | 采取对井喷、伴生气、高架罐、管道破裂或穿孔导致泄漏防控措施。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有效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危害。 | ****油厂针对井喷、伴生气、管道破裂或穿孔导致泄漏等环境风险事故采取了必要的防控措施,****油厂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进行了演练,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危害。 |
| 施工期产生的作业****处理站处理后,再经王岗联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得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收集后送至王岗联合站处理。运营期的采出水、作业废水送至现河首站、**联合站、郝现联合站、史南联合站、王岗联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注地层,不得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本项目三期工程施工作业****处理站处理后进入王岗联合站采出水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②本项目二期工程管道试压废水依托生产流程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③本项目三期工程运营期的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依托王岗、史南、草南、郝现联合站采出水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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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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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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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永久占地面积。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三期工程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已严格落实了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在施工期严格按照要求设计施工,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尽量减少对地表的碾压。经现场调查,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整,井场、管线周边植被已经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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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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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按照《**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要求进行施工,进一步优化管线路由,避让居民区、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闭井期油井架、水泥台、电线杆等地面设施拆除;采用水泥将全井段封固;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自行监测计划及关于土壤环境保护的源头控制措施、过程防控措施和跟踪监测措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三期工程管线路由不涉及居民区、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本项目三期工程不涉及闭井期。本项目三期工程在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了报告表中提出的自行监测计划及关于土壤环境保护的源头控制措施、过程防控措施和跟踪监测措施,降低了土壤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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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