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1台车辆类国有资产拟进行报废转让,为确保此次转让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公告如下:
一、资产转让目标
本次国有资产转让标的物为****国有资产(待报废)1件(详见附件1:2026年第2批资产报废清单)。
二、报价方式
1.报价日期(以工作日计算):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5月19日至 2026年5月25日17:30分止,报价价格应不低于2200元,不足2200元的按无效报价计。
2.有意向的服务商请在公示时间结束前,将以下材料逐页盖章后发送至电子邮箱dghjjccg@dg.****.cn,主要材料如下:
(1)资产回收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2);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回收资质证明;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我站拟于2026年5月21日安排一次现场查看报废资产实物,服务商可提前一天联系本单位联系人张先生预约现场查看,逾期不再安排。现场查看时间为当天上午10:00,请各有意向的服务商按时到达****(**市**街道**二路胜安大厦)集中查看。
三、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公车处置)合同》,经转让人开具《非税收入统一票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上缴省级财政。
四、交易条件
1.甲方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和现状(以现场看样时核定的车辆现状为准)进行交付。
2.乙方须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和现状(以现场看样时核定的车辆现状为准)予以受让。
3.乙方已充分了解交易标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品牌型号、车况、行驶里程、保险、年检、违章及瑕疵状况等现状。乙方承诺受让交易标的后,不再以上述交易标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解除《****资产交易(公车处置)合同》或退回交易价款、索要甲方补偿。
4.交易标的以现状移交,自车辆交接之日起,车辆的安全、保管及相关风险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5.本次交易车辆的处置、运输期间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项目以最高价成交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按报价(经价格核准后的价格)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报价最高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在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次高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六、竞价投标活动失败
1.参与竞价的服务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竞价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参与竞价的服务商须对本项目转让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明细表以及有报价服务商落款的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企业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5.有效的报价服务商不足3家;
6.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7.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重要事项
1.意向受让方如被确认为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公车处置)合同》版本签署合同等文件。
2.本次交易的资产以现场看样核定实物为准,交易合同不因标的数量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3.受让方对交易标的状况已作充分了解,对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已进行独立评估,受让后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解除交易合同或退回转让价款、索要赔偿。
4.交易标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运离转让方场地,否则视为放弃所有权,由转让方自行处置。
5.参与我站报废资产转让项目竞价投标的服务商,若出现竞价中标后弃标1次的,弃标后12个月内不得参与我站报废资产转让项目,累计弃标2次的,弃标后24个月内不得参与我站报废资产转让项目,累计弃标3次的,不得再参与我站报废资产转让项目。
七、特别声明
我站上述报废资产转让项****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dgepb.****.cn/)“招投标信息”栏目内发布需求公告,欢迎任何具备资质的服务商(企业)参与竞价投标。我站并未与任何社会机构、公司和个人签订指定服务协议(包括口头协议或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
联系人:张先生 0769-****1805
钟先生0769-****1801
邮箱:dghjjccg@dg.****.cn
监督投诉电话:0769-****1899、0769-****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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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